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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2010 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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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0 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致辞全文∶

主席:

    首先,我要感谢《2010 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议员、一众委员以及立法会秘书处同事的努力,令条例草案审议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并支持在无须修改条例草案下恢复条例草案二读辩论。

    自从二○○八年金融海啸后,全球资金充裕,外来资金流入,推高了楼宇的价格,再加上极低息环境以及按揭市场的激烈竞争,房地产市场存在泡沫风险。社会上很多讨论都聚焦在应如何减低楼市形成泡沫风险的措施。

    政府的政策目标,是确保楼市健康平稳发展。我们坚信,清晰而稳定的公共政策对市场至为重要。要处理楼市因为短期刺激因素而出现泡沫化的风险,政府透过一篮子的措施致力遏抑投机活动,加强市场透明度,防止由于利率偏低而造成过度借贷,以及推行优化措施,增加土地供应。

    在压抑投机活动方面,财政司司长在二○一○至一一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提出了两项增加投机的交易成本的税务措施,以减低楼市泡沫的风险:

(i)把二千万元以上的楼宇买卖印花税税率提高至百分之四点二五;以及

(ii)不再容许该等楼宇的买家延交印花税。

    条例草案的目的,就是要修订印花税条例,以推行上述两项税务措施。我们相信有关新措施会令投机人士在炒卖楼宇时会更谨慎考虑,这有助本港楼市继续健康平稳发展。

    上述两项印花税措施现时正透过《2010 年公共收入保障令》在今年四月一日临时生效。我们正密切监察有关措施的成效。过往,政府曾经采取不同的措施,以遏止投机炒卖活动。如有需要,我们会考虑重新推行适当的措施,确保楼市健康平稳发展。

    在考虑本条例草案建议的税务措施适用范围时,我们参考了香港金融管理局在二○○九年十月把银行对二千万元或以上的住宅楼宇的按揭成数由七成降至六成的指引,亦有考虑有关税务措施对广大置业人士的影响。

    另外,在考虑二千万元以上的楼宇买卖印花税税率的上调幅度时,政府参考了邻近地区就价值相若的私人住宅物业的税率,避免调整后的楼宇买卖的印花税税率过高,影响香港作为国际城市的竞争力。新加坡相若的物业交易金额的税率为百分之二点七,而澳洲相若的物业交易金额的税率为百分之四点四七。当局认为现阶段把二千万元以上的楼宇买卖印花税税率上调至百分之四点二五是恰当的。

    我明白委员希望政府除了引入本条例草案所建议的两项税务措施外,亦期望当局积极跟进炒卖楼宇应缴的税项。打击逃税是税务管理工作中重要的一环。事实上,税务局就炒卖物业评税、收取税款和打击逃税的工作一直都不遗余力。税务局订有清晰程序,利用电脑程式筛选符合预设条件的个案作详细复核,以识别和处理涉嫌炒卖物业的个案,包括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炒卖物业的个案。税务局会继续积极追踪炒卖物业的交易,并就炒卖所得的利润依法征收利得税。

    主席,本条例草案已得到法案委员会支持,法案委员会并没有提出委员会审议阶段的修正案。我恳请议员支持在无须修改下通过本条例草案。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10 年 7 月 17 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 8 时 26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