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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财政司司长进一步遏抑炒卖措施记者会答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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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在中区政府合署新翼举行进一步遏抑炒卖措施记者会的答问全文:

记者:你刚才提到关于额外印花税方面,其实买卖双方都要交,还是各自交百分之五至十五呢?如果签约,是以明天开始签的临时约,还是早前签的都要计算呢?还有现时政府看到......

财政司司长:逐个逐个讲吧!我忘记了你第一个问题是什么。

记者:是关于谁人付额外印花税?

财政司司长:两个都有责任。

记者:是总共付百分之十五?

财政司司长:现时的情况都是这样,一共付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六个月之内卖出。

记者:另外,关于明天起生效方面,早前签署了临时合约的都会包括在内,还是由明天起才计算?

财政司司长:明天起才计算。

记者:司长,你于二月、四月和八月都推出过稳定楼市措施,但楼市泡沫都持续形成,想问问你预期今次再出招的影响力有多大?还有,刚才印花税方面,买卖双方都要付......

财政司司长:我们一直都是监察现时楼市的情况,正如你所说,我们亦持续推出措施,我在二月预算案时有些措施,跟在四月,然后在八月再出,特首亦在十月亦推出一些措施。跟我们看到在十一月,美国推出 QE2 (第二轮量化宽松措施),进一步扭曲市场预期,我们亦都看到其他的经济体系亦都是应对量化宽松措施作出一些不同连锁反应行动。近日,我刚才已说过给大家听,炒卖情况亦都是加剧,这两星期,我曾去京都参加 APEC 会议(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财长会议),跟去首尔参加 G20 会议(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亦接触过不同经济体系有关政策执行者,亦听取过他们的分析,以及对整个世界宏观经济取态。我们觉得听取这些分析后,全部作出一个宏观分析,觉得现时应该作出一些决定,我们今次的目的很明显,我们是针对炒卖,我们亦要防止过度信贷,这个亦是回应社会上的诉求,以及这些措施亦不会影响用家,主要我们希望防患于未然。

记者:额外印花税方面,你说卖方及买方都要付,但现行规矩,行内都是买家全部负担,如何确保买家......

财政司司长:现时法例是两方面都有责任,但有可能传统大家的做法是由 buyer 买家去做,但法例方面是两方面都要负责任。

记者:因为看见有些新招数在按揭成数方面,和扩展到非住宅物业,其实非住宅物业的炒卖情况你觉得是怎样?而另外因为有些人一直都说一些豪宅买家和一些比较资金充裕的买家或炒家,他们其实要用按揭的比例其实不是那么高,如果在按揭方面再做新措施会否反而影响用家多于炒家?

财政司司长:也许稍后你再详细一些听听金管局方面的细节是怎样。我们现时的主要宗旨,是不会影响这些真正的用家,这方面是绝对不会,所以在比较低价借贷上,我们没有改变幅度。至于你第一个问题关于非住宅方面,在借贷上我们希望可以保持到整个系统的稳定,所以借钱买住宅也好,非住宅也好,是同一效应,所以我们要推出措施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记者:我想问清楚,每个政策都有一个政策目标,亦有一个预期的政策成效。其实你今次出的措施,在打击炒风方面,期望成效是否包括了有楼价调整,或者楼价不要升幅那么劲,或者平稳,平衡或怎样。如果楼价在你的措施下仍然向上升的话,证明你炒卖方面遏抑都无效果的时候,会否进一步针对来源,那些资金来源,包括一些热钱流入的时候,是否可以分辨阻截?会否有进一步措施往这方面去想呢?

财政司司长:我们当然不会排除任何的可能性,但我们的目的是很清楚。我们希望可以确保银行是可以妥善管理按揭贷款的风险,和同一时间可以遏抑到炽热的炒卖活动。所以,我相信,我们的措施推出了后,那些投机活动,那些炒卖活动,尤其是在二十四个月以下的转售情况,是会收敛的。即是所有那些所谓短期的炒卖,是会收敛的,这个亦有可能会引致这些非短期交易淡静下来。

记者:如果你今次这一轮的措施都达不到你预期的效果时,你会否再有另一种措施,或是更强的招数再打击炒卖情况?同时,预计你新引入的这种税项,库房会再增加多少收入?

财政司司长:先回答后半部的问题。我当然希望我们的库房没有收入,因为如果我们成功的话,应该将短期炒卖活动大幅收敛。所以我希望这方面来说,因为这措施根本不是为了库房收入而设,这项措施是希望将短期炒卖活动可以彻底减低。

记者:如果......

财政司司长:我们当然会密切留意市场的情况,我们是永远都会留意这情况,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当然会有其他的措施推出来。

记者:印花税明天才开始,但是今晚长实在大围卖楼,我想问为何不果断一点今晚开始收取印花税呢?

财政司司长:印花税要签订了有合法的 S&P 才可以,我相信今晚是做不到的。

记者:成效有否客观指标如去到某一百分比或减了多少才为之有成效?印花税的比率是买卖双方都要付,譬如是百分之十五,是各自付或是两个合起来付?

财政司司长:现时的法例都是这样, jointly and severally ,法例是这样写的。

记者:客观标准......

财政司司长:没有。我们希望措施推出以后,短期炒卖会收敛,我们提供不到数字。我们会从多方面的指标去监察这方面的情况,例如我们看看以后的楼价、巿民置业负担能力、成交量、供应、置业供款及租金比例等等。我们会有一篮子的数字去监察,很难只看一个数字去决定成功与否。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0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 21 时 5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