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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立法会: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2011 年税务(修订)(第 3 号)条例草案》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修正第 3 、 4 及 7 条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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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梁凤仪今日(六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1 年税务(修订)(第 3 号)条例草案》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修正第3、4及7条的致辞全文:

代主席女士:

    我动议修正第3、4及7条。修正案的内容已载于发送给各位委员的文件中。

    现时,有两项关于修订《税务条例》的法案正由立法会审议,包括正由法案委员会审议的《2011 年税务(修订)(第 2 号)条例草案》(第 2 号条例草案) ,以及今天恢复二读辩论的《2011 年税务(修订) (第 3 号)条例草案》(第 3 号条例草案)。上述两项法案均建议在现行《税务条例》第 89 条中新增条文,以加入有关过渡性条文的附表。由于第 3 号条例草案的立法日期将先于第 2 号条例草案,所以我们需要对本条例草案的第 3 、第 4 及第 7 条作出技术性修订,以修改本条例草案中有关过渡性条文的条次。

    代主席,上述修正案纯属技术性质。我希望各位委员支持有关修正案。

    多谢代主席。

2011 年 6 月 8 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 14 时 5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