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香港与根西岛签订税务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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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言人今日(四月二十三日)宣布,香港已与根西岛就收入税项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逃税签署协定。
该协定是香港签订的第二十八份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全面性协定)。
香港与根西岛的全面性协定包含了资料交换条文。该全面性协定将待双方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开始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须根据《税务条例》就协定作出一项命令,该项命令须经立法会审议通过。
有关香港与根西岛的全面性协定(只有英文版)的详情载於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eng/pdf/Agreement_Guernsey_HongKong.pdf)。
完
2013年4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