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2016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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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今日(三月四日)刊宪。
条例草案旨在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落实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所建议的税收宽减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甲)由二零一六/一七课税年度开始,调整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下两类免税额:
(i)基本免税额和单亲免税额由120,000元增加至132,000,已婚人士免税额由240,000元增加至264,000元;
(ii)供养每名60岁或以上合资格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免税额和额外免税额,由40,000元增加至46,000元;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55岁或以上但未满60岁,则上述的免税额和额外免税额由20,000元增加至23,000元;每名合资格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长者住宿照顾开支扣除上限由80,000元增加至92,000元;以及
(乙)一次性宽减二零一五/一六课税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政府发言人说:「条例草案将於三月十六日提交立法会审议。若法例获立法会通过,增加有关免税额和扣除上限的建议将适用於二零一六/一七课税年度及其后的课税年度。提高基本免税额、单亲免税额及已婚人士免税额的建议,将惠及193万名纳税人,政府每年税收会减少29亿元。」
「至於提高与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关的免税额和扣除上限的建议,则会惠及60万名纳税人,政府每年税收减少八亿六千万元。」
政府在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中亦提出了多项一次性纾缓措施,包括宽减二零一五/一六课税年度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的建议。有关扣减会在纳税人二零一五/一六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
发言人说:「有关建议将惠及196万名须缴纳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纳税人,以及130 000间须缴纳利得税的法团及非法团业务,估计合共令政府一次性减少189亿元的收入。」
完
2016年3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