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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政府欢迎立法会通过《2016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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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今日(五月十九日)三读通过《2016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对此表示欢迎。

  新条例落实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所提出的两项主要税收宽减措施,包括宽减二零一五/一六课税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以及调整薪俸税和个人入息税下两类免税额,有关调整载列如下:

                 提高后的免税额
                 或扣除上限(元)
第一类
基本免税额               132,000
已婚人士免税额             264,000
单亲免税额               132,000

第二类
供养60岁或以上的父母/         46,000*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免税额
供养55至59岁的父母/          23,000*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免税额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92,000
入住安老院舍的住宿照顾
开支的扣除上限

*连续全年同住者所享有的额外免税额亦调整至相同金额。

  陈家强说:「我们很高兴立法会於今天通过条例草案,让税务局可以在本年度发出的税单落实一次性税款宽减。」

  一次性税款扣减会在纳税人二零一五/一六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纳税人无须就一次性税款扣减提出申请。此外,税务局会就适用的个案采用已提高的免税额及扣除上限,计算二零一六/一七课税年度暂缴税。



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