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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2018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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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将于三月九日刊宪。条例草案旨在落实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建议的收入宽减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由二零一八/一九课税年度起,在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作出以下调整:

 (一)把税阶由4个增加至5个,边际税率分别订为2%/6%/10%/14%/17%,以及把税阶由45,000元扩阔至50,000元。这措施会惠及134万名纳税人,政府每年税收会减少40亿9,000万元;

 (二)增加子女免税额,以及该名子女在出生的课税年度享有的额外免税额,每名合资格子女的免税额由100,000元增至120,000元。这措施会惠及335 000名纳税人,政府每年税收会减少13亿1,000万元;

 (三)增加合资格供养父母或祖父母基本及额外免税额,分别由每名46,000元增至50,000元(年满60岁或伤残)及由23,000元增至25,000元(年满55岁但未满60岁);

 (四)提升合资格父母或祖父母的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除上限,由每名92,000元增加至100,000元;

   上述(三)及(四)项的措施会惠及607 000名纳税人,政府每年税收会减少5亿8,000万元;以及

 (五)为合资格的纳税人增设伤残人士免税额,金额为75,000元。政府每年税收会减少约4亿5,000万元。

   按上述各项调整及所估计的受惠人数,合共会令政府每年税收减少64亿3,000万元。

   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财政预算案》亦建议一次性宽减二零一七/一八课税年度75%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以30,000元为上限。有关扣减会在纳税人二零一七/一八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一次性宽减税款的建议,将惠及188万名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纳税人,以及142 000个须缴税的法团及非法团业务。政府在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的收入会减少255亿元。

   条例草案将于三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2018年3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