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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2018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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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2018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18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
 
  本条例草案的目的,是落实二零一八至一九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所建议的税务宽减措施。
 
  恒常措施方面,条例草案订明由二零一八/一九课税年度起,在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下作出以下调整:
 
(一)把税阶由四个增加至五个,边际税率分别订为百分之二、六、十、十四及十七,以及把税阶由四万五千元扩阔至五万元。这些调整预计会惠及一百三十四万名纳税人;
 
(二)增加子女免税额,以及该名子女在出生的课税年度的一次性额外免税额,每名合资格子女的免税额由十万元增至十二万元。这措施预计会惠及三十三万五千名纳税人;
 
(三)增加供养父母或祖父母基本及额外免税额。就年满六十岁或有资格按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的父母或祖父母,免税额由每名四万六千元增至五万元;就年满五十五岁但未满六十岁的父母或祖父母,免税额由每名二万三千元增至二万五千元;
 
(四)提升父母或祖父母的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除上限,由每名九万二千元增加至十万元;
 
  上述两项供养父母或祖父母的措施预计会惠及六十万七千名纳税人;以及
 
(五)增设伤残人士免税额,金额为七万五千元。
 
  上述各项调整合共会令政府每年的税收减少六十四亿三千万元。
 
  除以上恒常措施外,条例草案亦订明宽减二零一七至一八课税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以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以三万元为上限。有关扣减会在纳税人该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措施将惠及一百八十八万名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纳税人,以及十四万二千个须缴税的法团及非法团业务。政府收入将因而减少二百五十五亿元。
 
  主席,我们已于今年三月七日向立法会发出参考资料摘要,解释上述对《税务条例》的修订。我希望得到议员支持,尽快通过条例草案,以早日落实各项惠及纳税人的税务宽减措施。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