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香港与芬兰税务协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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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芬兰于今年五月签订全面性协定。该协定在双方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将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生效,并对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任何课税年度的香港税项具有效力。
芬兰是香港于二零一七年的第五十大贸易伙伴。与芬兰的全面性协定是香港签订的第四十份协定,也是首份与北欧国家签订的协定。该协定可让从事跨境商业活动的人士更清楚确定其税务负担,有助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活动。
完
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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