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政府欢迎立法会通过五项对《税务条例》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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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欢迎立法会今日(二月二十日)三读通过《2018年税务(修订)(第7号)条例草案》。
新条例落实五项关于《税务条例》的修订,包括使金融工具的税务处理方法与会计处理方法一致、容许企业支付予海外出口信贷机构的利息开支可获扣税、修订落实税务事宜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自动交换资料)安排、避免外访教师及研究人员的入息出现双重不课税的情况,以及修订兄弟姊妹关系的定义。
刘怡翔说:「容许纳税人选择采用与会计处理方法一致的税务处理方法评估就金融工具所得的利润,可利便纳税人准备税务报表。我们亦容许企业付予海外出口信贷机构的利息开支可获扣税,从而促进香港与其他地方的贸易活动。」
刘怡翔补充:「政府已与内地原则上达成共识,尽快于与内地签订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安排中加入教师及研究人员条款,以减轻香港教师及研究人员在内地工作的税务负担。修订条例有助避免外访教师及研究人员的入息出现双重不课税的情况。」
条例亦包括修订现行的自动交换资料安排以厘清一些概念的定义,以及将五类机构从免申报财务机构名单上移除。此外,条例对《税务条例》中「兄弟姊妹」关系的定义作出修订,使合资格申领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的规定可涵盖某些关乎领养人士的情况。
税务局会按需要更新部门的释义及执行指引,以提供相关修订的资料。
完
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