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2021年税务(修订)(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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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一月二十九日)在宪报刊登《2021年税务(修订)(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旨在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便为在香港营运的合资格私募基金所分发的附带权益提供税务宽减。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近年,私募基金成为推动资产和财富管理业增长的主要动力。私募基金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把资本、人才和专业知识引入私人公司,尤其是创新科技界的初创企业。拟议的附带权益税务宽减有助吸引更多私募基金在香港营运及管理,并带动更多投资管理和相关活动,从而为相关专业服务创造商机,并为香港带来经济效益。」
发言人补充说:「合资格附带权益收取者须在香港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并符合实质活动要求。另外,附带权益须产生自合资格私人公司交易,并由香港金融管理局核证的基金或由政府成立的创科创投基金公司分发,才符合资格获得税务宽减。」
政府建议,具资格附带权益的利得税税率为0%。至于薪俸税方面,100%的具资格附带权益将不会计入受雇入息以作计算薪俸税之用。
另外,政府亦建议,就基金利得税豁免制度,扩阔特定目的实体可代基金持有和管理的资产类别,以利便基金在香港营运。
概括而言,附带权益是指私募基金一般在出售已持有一段时间的投资时,与投资表现挂钩的回报。
《条例草案》将于二月三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
完
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