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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十一题: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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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浩鼎议员的提问和创新及科技局局长薛永恒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政府和深圳市政府现正共同发展由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港深创科园)和深圳科创园区组成的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合作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深圳市政府于去年八月就合作区发表了两份政策文件,阐述深圳科创园区的发展方向及该园区提供的创业支持措施,政府何时会就合作区发表有关的政策文件;
 
(二)会否考虑一个智库提出的建议,在港深创科园实施企业研发开支退税政策;
 
(三)有否估算港深创科园的租金水平会否较深圳科创园区的为高;如有估算而结果为会,有何措施增加港深创科园租金的竞争力;及
 
(四)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发展联合专责小组至今举行了多少次会议,以及港深双方有否探讨港深创科园招商引资的策略;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各部分,经谘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我现回覆如下:

 (一)、(三)及(四)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国际创新科技中心,首次将深港河套纳入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并明确支持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进一步深化香港与内地科创合作关系,反映了中央对香港创新科技(创科)和河套地区发展的重视。

   政府正全力发展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港深创科园),相关工程包括基建项目正全速进行,预计第一批次的八座楼宇会于二○二四年底开始分阶段落成。在今年年初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提交相关发展和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有限公司(创科园公司)早期营运开支拨款建议时,我们曾向委员会介绍港深创科园的发展愿景是成为世界级的知识枢纽及创科中心,并会以医疗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机械人、新材料、微电子及金融科技作为六个优先发展领域。创科园公司会按此以及参考世界各地创科平台的经验适时制定招商计划,包括租户录取准则和租金政策,确保港深创科园具国际竞争力。创科园公司亦会参考现时香港科学园和数码港的经验,提供适当的初创企业培育和支援计划。

   香港与深圳在创科发展一直是紧密伙伴,并正共同发展由港深创科园和深圳科创园区组成的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合作区),共建「一区两园」。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发展联合专责小组(专责小组)由创新及科技局局长及深圳市副市长共同领导,至今共举行八次会议。双方透过专责小组就合作区发展交换意见,并听取创科园公司汇报工作进度,深圳市政府亦会透过专责小组向特区政府介绍深圳科创园区的最新建设情况。

   本月六日,港深两地政府在深港高层会晤暨2021年深港合作会议上签订了《关于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一区两园」建设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注一),为发展合作区定下合作方向。同时,两地政府亦推出合作区的联合政策包(注二),提供便利人流、科研资源流动及开设业务等方面的支援措施,携手为合作区招才引智。

   香港科技园公司亦已与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以《合作安排》的附件形式签署框架协议。两地政府亦在会后见证了合作区的深港联合办公室揭牌。作为推展「一区两园」建设的重要一步,在港深创科园首批楼宇落成前,科技园公司将率先在深圳科创园区设立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让有兴趣开展大湾区业务的机构和企业先落户深圳分园。科技园公司亦将在深圳分园设立大湾区创科飞跃学院InnoAcademy,为两地的创科人才提供资源中心、培训枢纽以及交流平台三个重要功能的全面服务;并通过设立大湾区创科快线InnoExpress为香港及内地创科企业提供业务发展支援服务,发挥香港「引进来」、「走出去」的角色。
 
(二)为鼓励更多企业在香港进行研发活动,政府已于二○一八年修订《税务条例》,为企业在二○一八年四月一日或之后进行合资格研发活动的开支提供两级制的额外税务扣减。企业首200万元的合资格研发开支可获300%税务扣减,余额亦可获200%税务扣减。有关的扣税金额不设上限,并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日后于港深创科园落户的企业。
 
注一:《关于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一区两园」建设的合作安排》(网址:www.itb.gov.hk/assets/files/press_release/pr_20210906b_tc.pdf
 
注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联合政策包(网址:www.itb.gov.hk/assets/files/press_release/pr_20210906c_tc.pdf


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