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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十二题: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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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严刚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世界级港口群及支持香港提升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有意见指出,现时珠三角各大港口竞争激烈,政府需要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规划及采取更多切实有效的措施,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计划根据《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港口发展的新趋势,更新香港的港口发展规划;如有,预计何时公布具体的港口规划白皮书;

 (二)鉴于据悉,本港的高端物流仓储设施不足,政府有否考虑在葵青区或其他地区规划更多物流用地,以配合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发展规划;如有,具体计划为何;及

 (三)鉴于有意见指出,发展绿色港口已成为国际趋势,而航运公司对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和岸上供电设施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因此设立相关配套设施是保持港口竞争力的关键,政府会否考虑加快设立该等设施;如会,详情及落实时间表为何?
 
答覆:
 
主席:
 
  国家一直明确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香港拥有坚实的海运传统,港口、船务和海运服务业一直支撑本港贸易和物流业发展。政府将继续致力发展和巩固香港作为高增值海运服务中心和亚太区重要转运枢纽的地位,充分把握国家规划为行业带来的重大机遇。事实上,政府过去一直透过多方面政策完善海运及港口业的发展规划,如有重要的发展计划,亦会透过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公布有关项目。例如,政府于《行政长官2018年施政报告》宣布推行多项措施支持和提升高增值海运服务的发展,包括以税务措施推动香港的船舶租赁业务发展,及在选定的政府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和驻内地办事处及联络处设立海事处辖下香港船舶注册处区域支援团队等。此外,《行政长官2021年施政报告》亦宣布进一步发展高增值海运商业服务,包括船舶注册、融资及管理、海事保险、海事法律及仲裁等;引入税务优惠以吸引航运业界人士在香港设立业务;进一步扩大香港船舶注册处在海外办事处的网络;以及发展智慧港口及绿色港口等新措施。
 
  就严刚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环保署和海事处,现答覆如下:
 
(一)就发展香港港口及巩固其国际航运中心的定位方面,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二○二一年三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支持香港港口的地位和发展高增值海运服务,以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于二○一九年二月公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亦提出对香港同样明确的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支持提升珠三角港口群整体国际竞争力,强调港口之间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协同效应;而国家「十四五规划」就「积极稳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亦提到统筹港口功能布局。就此,香港会继续发展高增值海运服务,并凭借香港港口高效率、连系性强和覆盖面广的特色,巩固及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我们亦会加强与大湾区港口合作,探讨与广东省港口城市成立沟通平台,加强两地港口的沟通协作。
 
  另外,在发展智慧港口等方面,虽然业界传统上非常依赖人手操作和纸本形式的工序,业界近年已开始采纳港口操作数码化等措施和善用创新科技来提升效率,以维持竞争力和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政府正透过香港海运港口局辖下的智慧港口发展专责小组,与业界合作研究推动「智慧港口」发展的具体方案,以期通过电子方式精简运作和优化多方协调工序,进一步提升港口效率和减少货物处理时间及成本。
 
(二)政府一直积极物色合适土地,以支援现代物流发展。我们已完成两项可行性研究,分别在青衣一幅用地发展多层大楼作货柜存放和货物处理用途,以及在葵涌另一幅用地发展综合大楼作多层重型货车停车场和现代物流设施,以支持港口和物流运作。青衣用地已在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通过公开招标出售,但由于该幅青衣用地被用作为兴建社区隔离及治疗设施的其中一个地点,以支援政府抗疫工作,因此有关公开招标便在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取消。为使现代物流业得以持续发展,葵涌用地亦在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公开招标,招标将于二○二二年七月十五日截止。我们亦计划就葵青另一幅物流用地进行可行性研究。此外,根据洪水桥及厦村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约37公顷土地已获政府指定用作物流发展。我们会继续与相关部门合作,物色合适土地,研究用作现代物流发展的可行性。
 
(三)作为国际航运中心,香港一直透过不同措施推动绿色港口发展,并鼓励业界采用更多可持续的航运措施。就此,香港成为了亚洲首个强制远洋船停泊转用低硫燃油的港口。政府亦与内地携手减少船舶的排放,包括与广东省政府共同落实在珠江三角洲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进一步收紧要求,规定所有船只不论正在航行或停泊,都必须使用低硫燃油或液化天然气等合规格燃料。为了进一步鼓励远洋船使用洁净能源,政府亦正探讨具体方法推进远洋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例如积极研究利用两电新兴建的海上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为远洋船补充液化天然气、规划液化天然气的燃料供应区、以及制定海上供应液化天然气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安全法规和规范等。有关政策局和部门正和业界密切跟进,在香港推动为远洋船补充液化天然气的具体安排。 

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