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4年税务(修订)(税务宽免及两级制标准税率)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代)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24年税务(修订)(税务宽免及两级制标准税率)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旨在落实二零二四至二五年度《财政预算案》的两项建议,包括实施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标准税率两级制以及一次性税务宽减措施。另外,《条例草案》亦实施二○二三年《施政报告》公布的措施,为与新生子女同住的纳税人提高居所贷款利息及住宅租金的扣除限额。
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标准税率两级制是根据「能者多付」的原则于《财政预算案》下建议实施。《条例草案》订明标准税率两级制的细则,即由二○二四/二五课税年度起,以标准税率计算纳税人的薪俸税或个人入息课税税款时,纳税人首500万元的入息净额继续按现行的标准税率百分之十五征税,而超过500万元的入息净额部分则按百分之十六的标准税率征税。我们预计措施每年增加政府收入约9亿500万元,而受影响的纳税人约为11 700名,只占有关纳税人总数约百分之零点六。即使实施上述标准税率两级制,香港的实质税率仍低于其他先进经济体。
考虑到部分行业和市民仍面对经济压力,以及政府今年的财政状况,《财政预算案》亦建议宽减二○二三/二四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以3,000元为上限。《条例草案》落实相关宽减安排,并将惠及206万名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纳税人,以及16万家须缴税的企业。政府在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的收入会因而减少约55亿3,100万元。
最后,《条例草案》亦修订《税务条例》部分条文,以落实二○二三年《施政报告》公布提高与新生子女同住的纳税人的居所贷款利息及住宅租金扣除限额的措施。具体而言,由二○二四/二五课税年度起,如纳税人符合特定资格,在申索居所贷款利息或住宅租金扣除时,便可在10万元的基本扣除限额之上,申索20 000元的额外扣除限额,额外扣除限额的最多申索年期为19个课税年度。特定资格包括:
(一)纳税人须在有关课税年度内在香港与其子女同住一段指定时间;
(二)该名子女须在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之后出生及在该课税年度内有任何时间未满18岁;
(三)纳税人已付的居所贷款利息或住宅租金款额须大于基本扣除限额;及
(四)有关人士亦须以书面方式选择在该课税年度同时使用基本扣除限额及额外扣除限额。
这项措施估计在第一年使政府税收减少约560万元。减少的收入会逐年上升,直到实施措施后的第19年及之后,政府收入每年减少约1亿600万元。
主席,我们已向立法会发出文件,解释《条例草案》的详情。税务局亦已在网站提供有关措施的介绍和示例,供纳税人参考。《条例草案》中有关标准税率两级制的措施可增加政府收入,而一次性税务宽减及增加合资格纳税人居所贷款利息及住宅租金扣除上限的措施则可减轻纳税人的税务负担。我期望议员支持通过《条例草案》,令有关措施及时生效。
我谨此陈辞。多谢(代)主席。
香港时间14时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