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政府今日(七月五日)在宪报刊登《2024年税务(修订)(知识产权收入的税务宽减)条例》(《修订条例》),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实施「专利盒」税务优惠,对通过研发活动而创造的具资格知识产权,为其源自香港所得的利润提供税务宽减,即日生效。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说:「我们感谢立法会迅速审议及通过相关条例草案,成功落实二○二三年《施政报告》和二零二三至二四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推进知识产权贸易发展的一项主要政策措施,藉实施『专利盒』税务优惠鼓励企业进行更多研发活动和推动知识产权贸易,巩固香港作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竞争力。」
《修订条例》主要涵盖以下五个重点范畴:
(一)涵盖的具资格知识产权为专利、受版权保护的软件,以及新的栽培植物品种的权利;
(二)具资格知识产权可以在世界不同地方取得注册,其源自香港的相关利润可以受惠于「专利盒」税务优惠;
(三)特惠税率定为5%,大幅低于香港现行的一般利得税税率(即16.5%);
(四)具资格知识产权须由纳税人自行研发,若研发过程涉及收购其他知识产权,又或外判部分研发活动,则可享有特惠税率的利润额度可能须按比例减少;及
(五)企业要得到「专利盒」税务优惠,有需要为它们的发明或新植物品种取得本地注册。这个要求会在「专利盒」税务优惠生效两年后方会实施。
《修订条例》生效后,纳税人可由二○二三/二四课税年度起申请「专利盒」税务优惠。税务局会在其网页(www.ird.gov.hk)发布进一步行政指引供纳税人参阅。
政府一直致力保护知识产权及推动知识产权贸易,以配合国家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战略,并一直从多方面推行一系列短、中、长期措施,包括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推动香港发展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就此,因应人工智能技术的急速发展所衍生的版权议题,政府即将进行谘询,探讨继续完善《版权条例》所提供的相关保障,确保本港的版权制度健全和具竞争力。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