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就豁免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单位转让和期权庄家进行证券经销业务的印花税的建议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各位委员:
今日我和证监会(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港交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税务局的同事,向委员会简介豁免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托基金)单位转让,和期权庄家进行证券经销业务印花税的建议,并谘询各位委员的意见。
房托基金
政府积极推动房托基金市场发展。自香港首个房托基金在二○○五年推出以来,香港房托基金市场录得显著增长,市值规模较二○○五年增长近五倍,累计股息的表现亦较整体市场表现优胜。
证监会于二○二○年放宽了房托基金的投资限制,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亦于同年放宽强积金计划投资房托基金的规定。政府自二○二一年起为在港上市的房托基金提供资助,并已延长资助计划至二○二七年,以推动更多房托基金来港发展。
此外,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今年四月十九日宣布将房托基金纳入沪深港通,这将显著扩大两地房托基金市场的投资者基础,并大大增加香港房托基金的流动性和吸引力。两地交易所正就操作细节进行磋商,然后将提交两地监管部门。获得有关批准后,我们会尽快作出公布。
期权庄家证券经销业务
另一方面,港交所下的期权庄家计划为市场提供买卖报价,供投资者交易,从而提高期权市场的效率和流动性。随着近年香港证券市场产品持续发展,投资策略日趋多元化,相关风险管理的需要亦有增加。期权交易量有显著上升,二○二三年的股票指数期权和股票期权平均每日成交量分别较二○二二年上升百分之十和百分之四。对期权庄家服务的需求亦有上升。
拟议印花税豁免
现时根据《印花税条例》,买卖房托基金须缴交印花税,税率为买卖双方各百分之零点一。大部分主要国际市场,包括内地、日本、新加坡、美国等,买卖房托基金一般均无须缴付印花税。
《印花税条例》亦规定,任何人士进行证券经销业务须制备成交单据,每份成交单据在加盖印花时须征收五元的印花税,属期权庄家的固定成本。
为促进金融市场发展,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二零二四至二五年度《财政预算案》宣布房托基金单位转让和期权庄家进行证券经销业务,将获豁免缴付印花税。
豁免买卖房托基金的印花税,有助提升香港房托基金的竞争力,连同房托基金纳入沪深港通,将实际支持香港房托基金市场的发展。
豁免期权庄家经销业务所需缴付的印花税,将提升期权市场的效率,进一步便利投资者,减低期权庄家的成本,并与其他市场庄家的安排看齐。我们亦建议相应免却有关业务需要制备成交单据和完成加盖印花的要求,以减省期权庄家完成相关手续的行政负担。
立法建议
我们计划在二○二四年内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就房托基金部分,我们主要建议在《印花税条例》新增有关房托基金的交易及相关定义,以及订明豁免缴付印花税的适用范围。
就期权庄家进行证券经销业务,我们主要建议就《印花税条例》删除有关期权庄家进行证券经销业务需要缴付固定印花税的条文,以及删除相关交易需要制备成交单据和加盖印花的要求。
主席,我的简介到此为止,我们乐意听取议员的意见和解答议员的提问。多谢大家。
香港时间12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