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卢伟国议员的提问和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是国家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下的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之一,由深圳园区及香港园区共同组成。国务院在去年八月已发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而特区政府在上月二十日发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发展纲要》(《纲要》),阐明香港园区的重点发展方向、策略和目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纲要》提出将以两个五年期推进发展香港园区,但有意见指出,香港园区第一期首八幢大楼目前仍在建设,第二期发展则仍详细规划中,而深圳园区建设已初具规模,有不少创新科技(创科)企业和人员进驻,政府有否考虑急起直追,提速提效加快落实香港园区的规划,以与深圳园区进一步协调发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政府会否创新求变,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在土地供应、专项资助、税务扣减等方面推出更多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国际资金和创科巨企进入香港园区;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为了配合落实《纲要》提出的四大发展方向(即(i)打造世界级产学研平台、(ii)建设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中试转化基地、(iii)营造全球创科资源汇聚点,以及(iv)开辟制度与政策创新试验田),政府会否尽快制订相关产业和专业服务的人才培训和人才引进计划;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河套合作区)由香港园区和深圳园区共同组成,在深圳河两侧以「一河两岸」、「一区两园」的理念构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其中一个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
国家在去年八月公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发展规划》),订明河套合作区的三大定位,即(一)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二)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以及(三)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河套合作区的重大战略部署,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在今年十一月公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发展纲要》(《发展纲要》),阐明河套香港园区的重点发展方向、策略和目标,从顶层设计引领河套香港园区的高质量发展。
根据《发展规划》的三大定位和河套香港园区的发展愿景与使命,《发展纲要》提出循「打造世界级产学研平台」、「建设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中试转化基地」、「营造全球创科资源汇聚点」,以及「开辟制度与政策创新试验田」四大方向全力推进河套香港园区的发展。
就问题的各个部分,现综合回覆如下:
河套香港园区占地87公顷(即约四个香港科学园的大小),位处香港北部河套地区,会分两期由西至东发展。本届政府上任后已提速、提量发展河套香港园区。为加快建设并优化河套香港园区的功能,特区政府和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公司(园区公司)经重新检视后把第一期的总楼面面积倍增至100万平方米,并会以功能区块形式划分,主要设有生命健康科技区、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区和新科技与先进制造区。第一期用地会分三个批次发展。第一批次合共八幢大楼,首三幢大楼会按原定时间表由今年年底起陆续落成。香港园区明年便会正式进入营运阶段,园区公司正努力推进相关的招租工作,预计首批来自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和数据科学等园区支柱产业的租户将会在明年下半年开始进驻。此外,园区公司亦已展开园区第二期规划顾问研究的工作,争取时间全面推进园区的发展。
一直以来,政府透过创新及科技基金推出多项资助计划,支援提升香港科技水平和促进创新,推动创科生态圈上、中、下游全面发展。为推进河套香港园区建设「生命健康创新科研中心」,政府在二○二四至二五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提出会拨出20亿元支持「InnoHK创新香港研发平台」进驻园区,另外亦会拨款两亿元,在园区为生命健康科技初创企业提供孵化、加速等支援。政府已在今年十一月十九日就河套香港园区「生命健康科技初创企业培育计划」的拨款建议谘询立法会工商及创新科技事务委员会,下一步会向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推行计划。
河套地区具有跨境合作的独特优势,在「一国两制」和「一区两园」的基础上,特区政府会继续与中央相关部委商讨,争取试行专属的跨境政策措施,让人员、物资、资金、数据等重要创新要素在河套地区内便捷流动,以加强两地园区间的互补和合作,及增加香港园区的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其中,在资金流方面,便利河套合作区内的跨境资金流动,有助推动河套合作区成为内地重点创科企业设立国际总部或环球科研中心的重要据点,是河套香港园区的未来发展重点之一。特区政府会积极与内地有关方面探讨便利落户香港园区的内地企业跨境调拨资金的措施,支持两地园区产业项目进行相互融资。
与此同时,特区政府会继续探讨制定更多有利创科发展的优惠政策,以吸引和鼓励更多海内外企业落户香港(包括在河套香港园区)或加大在香港的投资规模,汇聚国际创新资源。其中,特区政府为在香港进行研发活动的企业提供税务优惠,企业的合资格研发活动开支可享有额外税务扣减,其总额的首200万元,可获300%税务扣减,余额亦可获200%扣减。有关的扣减金额不设上限,适用于所有合资格企业,包括园区的企业。至于个人方面,按在二○○六年十二月生效的「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全面性安排),内地居民如就从香港特区取得的所得在香港缴税,该居民在香港缴纳的税额可在对该居民征收的内地税收中抵免,但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内地税法和规章计算的内地税收数额。另外,全面性安排已于二○一九年起加入新的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使受雇于香港或内地的合资格教师或研究人员在另一方从事教研工作时,如有关收入已在受雇一方征税,可在另一方享有为期三年的免税待遇。
至于河套香港园区其他用地的供应以及发展模式,特区政府持开放态度,借助市场力量合作发展是其中一个可考虑的模式。我们将拣选合适的地块,计划明年展开市场意向调查。
香港有「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是国家最国际化的城市之一,有利香港汇聚创科人才。政府会继续推行不同措施吸引海内外人才到香港,例如通过「科技人才入境计划」为合资格公司输入海内外科技人才来港从事研发工作,实施快速处理安排。与此同时,政府已在「人才清单」下纳入多个缺乏本地人力供应的创科领域专业工种,方便业界透过相关的入境计划输入科技人才。除此之外,特区政府会与深圳市政府继续研究在河套合作区东西两侧分别建设跨河行人桥梁直接连接两地园区,以方便港深两地创科人员频繁的日常跨境流动。港深两地政府亦会探讨实行创新性的便利通关模式和设施,容许两地园区的特定人员便捷过境,例如以预先登记模式,并辅以科技手段把往来园区的时间大幅缩减,从而实现「无感通关」,提升通关体验。
政府会贯彻「以人才推动科技,以科技引领产业,以产业汇聚人才」的方针,继续推动香港发展成为国际创科中心,为在港、来港的创科人才提供更多优质就业职位和发展机遇,汇聚全球创科英才。
与此同时,河套香港园区公司提供共享空间及活动场地,以及打造平台供交流资讯、培训及推广之用,加强河套合作区两地园区的研发机构及企业与合作区外的联系、协作及对接,为在河套合作区工作的人士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特区政府及园区公司会继续分别与深圳市政府和各相关持份者紧密合作,循《发展纲要》提出的发展方向和策略,全速推动河套香港园区的发展,协同深圳把河套合作区打造成为世界级的科技创新重点平台和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香港时间16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