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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二十二题:鼓励生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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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文港议员的提问和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去年起透过推出「新生婴儿奖励金」(「奖励金」)、资助出售单位及公共租住房屋优先安排,以及支援辅助生育等政策和措施,以鼓励生育。有意见认为,政府仍须强化相关的政策导向,以扭转本港生育率持续偏低的现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出售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2024」中,以「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提出申请的数目及占比分别为何;
 
(二)会否进一步推出一套鼓励生育的经济「组合拳」,即除了奖励金外,考虑将额外子女免税额的安排延长至每名子女出生的首三个课税年度、推出聘请外佣开支扣税额,以及资助夫妇在产前检查的开支,以回应社会各阶层(尤其是中产阶层)的实际需要;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国务院办公厅于本年十月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具体措施包括(i)建立生育补贴、落实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ii)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组织开展寒暑假期和课后儿童托管活动,积极帮助职工分担育儿压力,以及(iii)创作一批高质量影视剧、舞台剧和网络文艺作品,加大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制作投放,鼓励引导社区、单位、个人参与,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当局会否考虑落实上述措施,并鼓励私人机构跟随有关安排,以缔造更有利的育儿环境;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生育率下跌是香港以至全球很多国家或地方均面对的事实。面对这个情况,政府必须谋划提高生育率的措施。因此,行政长官在二○二三年《施政报告》以「组合拳」的方式,公布了一系列鼓励生育措施,缔造一个有利生育的环境。措施包括发放新生婴儿奖励金、为有新生婴儿的家庭提供优先拣楼上楼、加强托儿支援,以及增加税务优惠等。推行新生婴儿奖励金是由政务司副司长办公室负责,涉及推行其他措施的政策局包括房屋局、劳工及福利局、医务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等。
 
  就周文港议员的提问,经谘询相关政策局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正如期由二○二四年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起落实二○二三年《施政报告》公布推出的「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在「出售居屋单位2024」(「居屋2024」)新推售单位中,预留约四成单位作配额(即2 900个单位),供参加「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和「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合资格申请者搅珠和优先选楼。凡有婴儿于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以后出生的居屋家庭申请者,而其子女在申请截止日期时为三岁或以下,均符合申请资格。
 
  在「居屋2024」申请期内,房委会共收到约106 000份申请表,其中约50 000份属家庭申请者。当中,属于「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及「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分别有约16 000份及3 000份,分别占家庭申请者总数约三成及一成。     
 
  此外,在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编配方面,房委会已于二○二四年四月一日起实施「家有初生优先配屋计划」,凡有于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以后出生而年满一岁或以下的初生婴儿的公屋家庭申请,均可获缩减一年轮候时间。截至二○二四年十一月底,已有约3 000宗公屋申请在计划下获缩减一年轮候时间,当中约170宗已成功获安排入住公屋。
 
(二)政府在二○二三年《施政报告》公布,向合资格的父母,就每名于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起出生的婴儿给予二万元的现金奖励,计划为期三年。由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开始,父母在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及申领出世纸时,可同时提交奖励金的申请。截至二○二四年十一月底,政府共接获32 811宗合资格申请,并已向32 107名申请人发放奖励金,总发放金额约为6.4亿元。我们计划于奖励金推出两年后作出检讨。
 
  税务优惠方面,由二○二三/二四课税年度起,子女基本免税额及子女出生课税年度的额外免税额,已由12万元提升至13万元。此外,由二○二四/二五课税年度起,与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之后出生的子女同住的纳税人若符合指明条件,居所贷款利息或住宅租金的扣除限额可由10万元增加至12万元,为期最多19个课税年度。这些措施均有助减轻纳税人供养子女的负担,从而鼓励生育。
 
  至于延长可扣除额外子女免税额的年期,以及推出聘请外佣开支扣税额的建议,政府必须确保在推动相关政策目标和审慎理财之间取得平衡,特别是在政府财赤高企的时候。就后者而言,政府亦须研究建议是否适用于类似服务(包括聘请本地佣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政府现时未有计划采纳上述建议。
 
  有关资助夫妇在产前检查开支的建议,现时医院管理局的妇产科及卫生署的母婴健康院已为所有属符合资格人士(一般而言是指持有香港身份证的人士或医院管理局行政总裁╱卫生署署长认可的其他人士)的孕妇提供免费产前服务,确保孕妇及胎儿的健康。服务内容包括首次产前检查、查询个人及家族病历,以及多项由医生根据孕妇的个别临床需要而进行的检查和疫苗接种等。一般而言,孕妇在怀孕28周前会每四至六个星期接受检查一次,怀孕28至36周期间会每两至四个星期接受检查一次,36周后则会每一至两个星期检查一次。公立医院的妇产科部门会因应孕妇个别的情况,作出适当安排。
 
  另外,正如二○二四年《施政报告》公布,卫生署会重整母婴健康及家庭计划服务,加强生育辅导及育儿教育,促进健康生育。卫生署会分阶段在母婴健康院为生育年龄妇女提供新的孕前健康服务,在妇女预备怀孕前,为她们提供健康谘询及辅导、身体检查、血液及其他化验、饮食营养及生活模式建议等,以配合政府鼓励及推广健康生育的政策,以及进一步保护和促进母婴健康。此外,卫生署会检讨及调整现时由非政府机构提供的资助家庭计划服务范畴,配合政府鼓励及促进健康生育的政策。上述措施的详情将适时公布。
 
(三)香港特区政府正在推行不同家庭友善措施,其方向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方向一致。特区政府所推行的具体措施包括:
 
(i)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政府一直资助非政府机构为儿童提供多元化的日间照顾服务,以支援暂时未能照顾子女的家长,包括为零至三岁以下幼儿提供幼儿中心服务、课余托管服务和「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等。为加强支援在职家庭育儿,政府已公布会分阶段增设共11所资助独立幼儿中心,服务名额会因而倍增至共约2 000个。政府正分阶段推展学前儿童课余托管服务至全港,并把「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的服务名额增加至2 500个,预计受惠儿童人数会增至25 000 人。政府亦推行「在校课后托管服务计划」,聚焦支援有需要(尤其是来自单亲家庭)的小学生在课后留校接受托管及学习支援,从而方便家长外出工作。二○二四/二五学年,超过110间覆盖全港18区的小学参与计划,提供约6 000个名额。视乎实际需要和成效,我们计划在二○二五/二六学年鼓励更多学校参加计划,名额不设上限;
 
(ii)强化教育支持措施:教育局自二○一七/一八学年起推出幼稚园教育计划,现时约九成的半日制幼稚园免费,而全日制幼稚园的学费也维持在低水平。有经济需要的家庭可参与「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申请学费减免。由二○二二/二三学年起,上述计划的学费减免上限,由过往设定在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半日制及全日制幼稚园学费的第75个百分位数,提升至第100个百分位数,换言之家长可获得全额学费减免,无须支付任何差额。此外,教育局由二○二○/二一学年起把学生津贴恒常化,所有就读中学日校、小学和特殊学校及幼稚园的学生,每学年可获2,500元的学生津贴,以减轻家长的教育开支负担;以及
 
(iii)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民政及青年事务局一直支援家庭议会的工作,向市民大众宣扬关爱家庭的文化,并致力在社区推广更多元化和灵活的家庭友善雇佣措施,这些措施亦有助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自二○二三/二四年度起,家庭议会推出名为「家庭友善在职场」的宣传短片,介绍本地公司推行的各类家庭友善雇佣措施,并邀请有关雇主及员工分享。短片所介绍的措施包括鼓励喂哺母乳的安排、让员工在暑假带同子女上班、在家工作及弹性工作安排等。家庭议会亦与香港电台合作推出电台节目,向听众宣传不同类型的家庭友善雇佣措施。家庭议会将继续有关推广工作。
 
  特区政府将继续留意各项鼓励生育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会适时作出检讨。

 
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