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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十二题:推动在港设立家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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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健锋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最新一份《财政预算案》提出,将对有关基金、单一家族办公室和附带权益的税务优惠制订方案,并丰富家族办公室生态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本会在二○二三年通过《2022年税务(修订)(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以为由单一家族办公室在香港管理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提供利得税宽减,当局有否评估有关税务宽减措施力度是否足够,以及其对鼓励家族办公室落户香港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据悉,如单一家族办公室并非在香港经营受规管活动的业务,便无需申领《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下的任何牌照,政府有否估计没有申领有关牌照的在港家族办公室数目;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政府就今年内为有关基金、单一家族办公室和附带权益的税务优惠制订方案的工作进展和详情为何;及
 
(四)会否研究,鼓励更多内地高净值人士通过在香港设立的家族办公室进行跨境投资;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家族办公室业务是资产及财富管理业的重要一环。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表的《2023年资产及财富管理活动调查》,截至二○二三年年底,香港的私人银行和私人财富管理业务中,来自家族办公室和私人信托客户的资产规模达14,520亿元,为资产和财富管理业及其他相关专业服务带来庞大商机。就问题的各部分,经谘询投资推广署后,现回覆如下:
 
(一)及(三)立法会于二○二三年五月通过《2022年税务(修订)(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由单一家族办公室在香港管理,并符合2.4亿港元的最低资产门槛及实质活动要求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其合资格交易可获豁免缴付利得税。政府一直与业界保持沟通,以评估税务优惠措施的成效,并在二○二五至二六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公布进一步优化有关基金、单一家族办公室和附带权益的优惠税制的建议,包括拓宽免税制度下「基金」的定义、增加基金及单一家族办公室享有税务宽减的合资格交易种类、优化私募基金分发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安排等。政府已就优化优惠税制的措施完成业界谘询,并正就收集到的意见与金融监管机构商讨相关优化措施,预期在今年内制订具体方案,并于二○二六年把立法建议提交立法会审议。如获通过,有关措施可于二○二五/二六课税年度起生效。
 
(二)及(四)如单一家族办公室并非在香港经营受规管活动的业务,便无需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申领牌照。根据投资推广署委聘的顾问于二○二四年三月公布的研究结果,估计在二○二三年底约有2 700间单一家族办公室在港营办,当中超过一半由资产超过5,000万美元的超高净值人士成立。同时,投资推广署的家族办公室团队自二○二一年六月成立至二○二五年二月底已协助超过160间家族办公室在港设立或扩展业务(包括135间于单一家族办公室利得税豁免制度生效后在港设立或扩展业务的家族办公室),当中包括98间单一家族办公室及63间联合家族办公室。现时有约150间家族办公室表示正准备或已决定在港设立或扩展业务,按地区表列如下:
 

地区 正准备或已决定在港设立或
扩展业务的家族办公室
内地及中国台湾 82
欧洲及美洲 34
亚太地区及大洋洲 22
中东地区 9
总数 147

 
  投资推广署会积极透过举办不同形式的投资推广活动(例如圆桌论坛、研讨会、与投资者会议、传媒访问和外访等),接触并鼓励更多高净值人士(包括内地高净值人士)在港设立家族办公室。另一方面,现时内地投资者可透过各项「互联互通」安排在港投资。政府积极推动进一步扩容增量措施,包括在二○二四年二月起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以提高个人投资者额度、降低南向通的参与门槛、扩大参与机构范围、扩大合格投资产品范围,以及进一步优化宣传销售安排等。政府会继续与内地金融管理部门就不同的跨境资金汇划安排进行讨论,包括如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供更多便利安排。

 
2025年4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