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机构指南
本指南(只有英文版)旨在协助财务机构遵照《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A部订下的责任。本指南包含本局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按共同汇报标准而规定的尽职审查程序所提供的意见。尽管本局已尽力确保本指南所提供的资料准确无误,本指南并非具法律效力的文件。财务机构亦须同时参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载于自动交换平台的资料。
财务机构指南(只有英文版) | ||
目录 | ||
第1章 | 背景 | |
第2章 | 须申报资料的概览 | |
第3章 | 申报财务机构 | |
第4章 | 免申报财务机构 | |
第5章 | 财务帐户 | |
第6章 | 豁除帐户 | |
第7章 | 代表不属法团的财务机构维持财务帐户的人 | |
第8章 | 尽职审查:一般规定 | |
第9章 | 尽职审查:先前个人帐户 | |
第10章 | 尽职审查:新个人帐户 | |
第11章 | 尽职审查:先前实体帐户 | |
第12章 | 尽职审查:新实体帐户 | |
第13章 | 尽职审查:投资实体(其证券被经常买卖的投资实体) | |
第14章 | 尽职审查:特别尽职审查规则 | |
第15章 | 须申报的资料 | |
第16章 | 集体投资计划 | |
第17章 | 信托的处理 | |
第18章 | 杂项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