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7年度财政预算案税务措施
在2016-17年度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建议多项税务措施。立法会在2016年5月19日已通过以下税务措施的有关法例,并于2016年5月27日在宪报刊登:
有关上述建议的要点和执行细节,请参考以下数据,当中包括常见问题的答案和说明上述建议如何让纳税人节省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款的示例。
你还可使用在「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供的计算税款程式,计算你应缴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款。
2015/16课税年度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宽减
2015/16课税年度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均获百分之七十五的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利得税的宽减上限以每个业务计算。薪俸税的宽减上限以每个个人计算;如果夫妇是合并评税,则以每对夫妇计算。至于个人入息课税,未婚人士的宽减上限以每个个人计算;已婚人士须夫妇一同选择个人入息课税,宽减上限亦以每对夫妇计算。
今次的宽减并不适用于物业税,但赚取租金收入的个别人士,如符合资格,或可通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而获得宽减。
一个纳税人如果须同时缴纳薪俸税和利得税,他的薪俸税和利得税税款都可获得宽减。纳税人如果有营业利润或租金收入,并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宽减额须按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计算,这或会与不选择个人入息课税所得的不同,最终宽减额须按每一个案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税务局会就每宗申请验算个人入息课税可否减低申请人的应缴税款,并以对他最为有利的方式评税。
符合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的纳税人,可填妥2015/16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的第6部。只有薪俸入息而没有营业利润和租金收入的人士,毋须选择个人入息课税。
这项宽减会减低纳税人在2015/16课税年度的应缴税款。纳税人只须如常填报2015/16课税年度利得税和个别人士报税表,税务局便会在评税时作出宽减。至于在法例通过前已发出的2015/16课税年度税单,税务局会安排重新评税,预期可在2016年7月开始向有关人士发还多缴的税款,纳税人毋须提出申请或向税务局查询。
有关的宽减只适用于2015/16课税年度最后评税,并不适用于该年度的暂缴税。已缴交的暂缴税会用以支付2015/16课税年度最后评税的应缴税款及2016/17课税年度的暂缴税税款。如尚有余额,才作退还。
由2016/17课税年度起增加以下的免税额:
课税年度 | 2015/16 $ |
2016/17 及其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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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免税额 | 120,000 | 132,000 | |
已婚人士免税额 | 240,000 | 264,000 | |
单亲免税额 | 120,000 | 132,000 | |
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税额(每名计算) | |||
年龄60岁或以上,或有资格根据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 40,000 | 46,000 | |
年龄55至59岁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 20,000 | 23,000 | |
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额外免税额(每名计算,须连续全年与纳税人同住) | |||
年龄60岁或以上,或有资格根据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 40,000 | 46,000 | |
年龄55至59岁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 20,000 | 23,000 |
由2016/17课税年度起,就每名合资格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而缴付的长者住宿照顾开支可扣除上限由2015/16课税年度的80,000元提高至92,000元。
增加免税额及提高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除额上限的执行细节
税务局会自动按新的免税额为纳税人计算2016/17课税年度暂缴税款。纳税人只须填妥2015/16课税年度报税表而毋须另作申请。至于在2016/17课税年度提高了长者住宿照顾开支扣除额上限的处理方法,详情请参阅常见问题9至10条及示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