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时提交个别人士报税表
2023/24年度的个别人士报税表于 2024年 5月 2日寄出,纳税人须于报税表发出日期起的 1个月内(即 2024年 6月 3日或以前)填妥及交回报税表。至于独资业务的东主,交回报税表期限可延至 2024年 8月 2日。如纳税人以电子方式报税,可自动享有一个月交表宽限期。
依时填交报税表,你在报税表上提供的资料可助评税主任准确评税,并给予你所申索的免税额,以及认可慈善捐款和居所贷款利息等扣除。
尽管没有收入或收入不超过免税额而无须纳税,但如果收到报税表,你亦必须在限期内填妥及交回报税表。
迟交报税表会被罚款,或被检控。此外,未填交报税表人士亦可能会多缴税款,因为评税主任发出的估计评税,不会给予该纳税人他/她可申报扣减的免税额、强积金供款、认可慈善捐款、个人进修开支和居所贷款利息等扣除。
如你在过去每年均须报税,但至今仍未收到 2023/24年度报税表,请即致电 187 8022 查询本局是否已向你发出这年度的报税表,或在办公时间 亲临香港九龙启德协调道 5号税务中心地下本局的中央询问组索取报税表复本。「税务易」帐户持有人可在「税务易」帐户内的「税务状况」部份 全日 24小时查询你是否尚有未提交的报税表。
如你更改通讯地址,须于1个月内通知税务局。
如你想询问有关填写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的问题,请致电 187 8022 查询或参阅如何填写BIR60表格。
请注意 : | 《税务条例》规定,雇主及雇员均须各自向税务局申报入息。因此你不可以辩说雇主早已为你申报入息,而不依时提交报税表。任何人士,漏报收入,可招致重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