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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

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均须课缴利得税。须课税的人士不论是否居港人士或非居港人士。居港人士得自海外的利润可毋须在香港纳税;反过来说,非居港人士如赚取于香港产生的利润,则须在香港纳税。至于专业或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得自香港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事实而定,但所采用的原则可参考香港法庭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