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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提你填报利得税报税表的申报要求

今年填报利得税报税表时,请你特别注意以下新的申报要求:

1. 如你在评税基期内有任何入息的话,你必须连同利得税报税表一并提交所有佐证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利得税计算表﹚。总入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小型法团及业务在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时将不再获允许豁免提交佐证文件。
2. 所有须与利得税报税表一并提交的相关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在适当情况下)必须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下「税务易」的电子服务平台以电子方式提交。

税务局已提升「税务易」的电子报税功能,让更多法团及业务(不包括独资经营业务)可自愿以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连同以网页内嵌式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 (iXBRL) 拟备的财务报表和利得税计算表一并提交。税务局鼓励你透过「税务易」平台参与自愿性利得税电子报税,作为文本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的替代方案,并可获延期多一个月提交期限。

有关利得税报税表的新申报要求,可浏览税务局网站 (www.ird.gov.hk/chs/tax/bus_cpt.htm)。查询「税务易」的服务,可致电「税务易」支援热线 183 2011。有关使用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的查询,可电邮到ixbrl_reporting@ird.gov.hk,你亦可透过网上预约提前预订指定的时段,我们将在预定的时间致电给你,解答相关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