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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3 年度財政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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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問:

2012-13 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那些稅務措施協助個別人士?

 
 

答:

個別人士可獲寬減 2011/12 課稅年度百份之七十五的利得稅、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最後評稅稅款,以 12,000 元為上限。此外,從 2012/13 課稅年度起推出以下措施:

(1) 增加以下的免稅額:

課稅年度 現時
(2011/12)
$
建議
(2012/13 及其後)
$
基本免稅額 108,000 120,000
已婚人士免稅額 216,000 240,000
單親免稅額 108,000 120,000
子女免稅額(每名計算)    
  第一名至第九名子女 60,000 63,000
  在子女出生課稅年度的額外免稅額 60,000 63,000
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每名計算) 30,000 33,000
供養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免稅額(每名計算)    
  年齡 60 歲或以上,或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36,000 38,000
  年齡 55 至 59 歲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18,000 19,000
供養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額外免稅額(每名計算,須連續全年與納稅人同住)    
  年齡 60 歲或以上,或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36,000 38,000
  年齡 55 至 59 歲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18,000 19,000
傷殘受養人免稅額(每名計算) 60,000 66,000


(2)提高下列項目的可容許扣除上限:

課稅年度 現時
( 2011/12 )
$
建議
( 2012/13 )
$
建議
( 2013/14 及其後)
$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72,000 76,000 76,000
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支付的強制性供款 12,000 14,500 15,000


( 3 )延長居所貸款利息扣除年期至 15 個課稅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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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問:

我是否須要申請稅務寬減及按新免稅額計算稅款?

 
 

答:

如往常一樣,你只需填妥在本年 5 月發出的 2011/12 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 BIR60 )而無須另作申請。待有關法例通過後,稅務局會按稅款寬減措施計算 2011/12 年度最後評稅的稅款及按新的免稅額計算 2012/13 年度暫繳稅款。在法例通過前已發出的 2011/12 年度評稅,稅務局會在法例通過後作出修訂,預計會在 2012 年 7 月底開始退還納稅人多繳的稅款。你無須另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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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問:

我可否因建議的寬減措施而不用繳付 2012 年 4 月開始到期的 2011/12 年度的第二期暫繳稅?

 
 

答:

你仍須依期繳付 2012 年 4 月開始到期的 2011/12 年度的第二期暫繳稅,否則稅務局會採取追討欠稅行動。如以往一樣,今次的稅務寬減,是扣減即將評定的 2011/12 年度應繳稅款,而不是已徵收的 2011/12 年度暫繳稅款,故你仍須繳清已發出的稅單所載列的暫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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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問:

稅務局會否向我退還已繳付的 2011/12 年度暫繳稅?

 
 

答:

今次的稅務寬減措施,目的是寬減 2011/12 年度應繳的稅款。故此,可寬減的款額將反映在 2012 年第 3 季開始寄出的薪俸稅,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評稅通知書。這項寬減並不適用於 2011/12 年度暫繳稅款。納稅人已繳付的 2011/12 年度暫繳稅將用以抵銷 2011/12 年度的應繳稅款及 2012/13 年度暫繳稅稅款,如尚有餘額的話,才作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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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問:

如何計算稅務寬減 ?

 
 

答:

你可使用計算稅款程式計算建議措施實施後你應繳的 2011/12 和 2012/13 年度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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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問:

在 2011/12 年度我須繳薪俸稅,亦會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如何計算可獲扣減的稅額 ?

 
 

答:

個人入息課稅是將納稅人的所有入息合併計算,薪俸收入已包括在內。故此,你可獲寬減的款額,是 2011/12 年度個人入息課稅稅款的百分之七十五,而不是按薪俸稅的應繳稅款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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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問:

一對有薪俸收入而要繳交薪俸稅的夫婦,合共可獲最高 24,000 元稅款寬減。假若他們按個人入息課稅計稅則合共只可獲得 12,000 元寬減。申請個人入息課稅對他們是否不公平?

 
 

答:

財政司司長建議寬減 2011/12 課稅年度百份之七十五的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最後評稅稅款,每宗個案以 12,000 元為上限。在薪俸稅下,一對夫婦可以分開評稅,即每人可寬減最後評稅百分之七十五,以 12,000 元為上限。但在個人入息課稅下並沒有分開評稅,評稅只有一個,所以,寬減上限是夫婦合共 12,000 元。納稅人應視乎他的情況以決定是否選擇個人入息課稅。以 2011/12 課稅年度來說,所考慮的因素亦應包括在個人入息課稅下夫婦合共只可獲得 12,000 元寬減上限的問題。稅務局會就每宗申請驗算個人入息課稅可否減低申請人的應繳稅款,並以對他最為有利的方式評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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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問:

我在 2011/12 年度支付了 80,000 元的長者住宿照顧開支,超過 2011/12 年度容許扣除上限的 72,000 元。我在 2011/12 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內就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數額應怎樣填報?

 
 

答:

你應在 2011/12 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 BIR60 )的第 8.4 部填報實際開支數額 80,000 元。待有關法例通過後,評稅主任會分別以 72,000 元及 76,000 元的扣除上限計算 2011/12 年度薪俸稅最後評稅和 2012/13 年度薪俸稅暫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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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問:

在我填報 2011/12 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後,我 65 歲的父親居住的安老院才通知 2012/13 年度安老院的住宿照顧開支會由現時的 65,000 元增加至 85,000 元。我怎樣才可申索增加後的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答:

假如你在 2012/13 年度應支付或估計須支付的長者住宿照顧開支超過 72,000 元,你可在收到薪俸稅評稅及暫繳稅繳納通知書後,以書面申請緩繳 2012/13 年度薪俸稅暫繳稅。申請必須在下列期限前提交 :

(a) 在繳交暫繳稅的限期前 28 天;或
(b) 暫繳稅繳納通知書的發出日期後 14 天內,


兩者以較遲的為準。

評稅主任在修訂 2012/13 年度薪俸稅暫繳稅時,不會扣減 85,000 元但會以上限的 76,000 元計算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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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問:

我曾申索自置居所貸款利息扣除,在 2008/09 年度已達 10 年期限,但按揭貸款在 2010 年 8 月 31 日才全數清還。既然居所貸款利息的扣除年期從 2012/13 年度起由 10 個課稅年度延長至 15 個課稅年度,我是否可以在 2012/13 報稅表內申索扣除於 2009 年 4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期間支付的利息,或提出修訂 2009/10 及 2010/11 年度的評稅以申索上述利息支出?

 
 

答:

你不可以在 2012/13 報稅表內申索扣除 2009 年 4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期間支付的利息,因為該利息並非在 2012 年 4 月 1 日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內支付。由於延長扣除年期至 1 5 個課稅年度並沒有追溯效力,你 2009/10 及 2010/11 年度的評稅亦不可因該支出而獲得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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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問:

居所貸款利息的扣除年期從 2012/13 年度起由 10 個課稅年度延長至 15 個課稅年度,我是否需要連續申請?

 
 

答:

你不需要連續申請。稅務局局長每年在扣除居所貸款利息支出後,會通知你已扣除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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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問:

我在 2001 年 6 月向銀行借貸,以 20 年期的貸款購買一自置居所。由於我在 2010/11 年度已用盡了 10 年的居所貸款利息扣除,我不能在 2011/12 年度的個別人士報稅表( BIR60 )內申索居所貸款利息扣除。自 2012/13 年度起延長居所貸款利息的扣除年期至 15 個課稅年度,我怎樣申請在 2012/13 年度暫繳稅計算中扣除需要支付的貸款利息?

 
 

答:

由於你在 2011/12 年度沒有申索自置居所貸款利息扣除,在計算 2012/13 年度暫繳稅時不會有居所貸款利息的扣除。假如你在 2012/13 年度的應課稅入息實額,少於或可能會少於 2011/12 年度的應課稅入息實額的 90%,又或少於或可能會少於 2012/13 年度估計入息的 90%,你可在收到薪俸稅評稅及暫繳稅繳納通知書後,以書面申請緩繳 2012/13 年度薪俸稅暫繳稅。申請必須在下列期限前提交 : 。

(a) 在繳交暫繳稅的限期前 28 天;或
(b) 暫繳稅繳納通知書的發出日期後 14 天內,

兩者以較遲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