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3 年度財政預算案
答:
個別人士可獲寬減 2011/12 課稅年度百份之七十五的利得稅、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最後評稅稅款,以 12,000 元為上限。此外,從 2012/13 課稅年度起推出以下措施:
(1) 增加以下的免稅額:
課稅年度 | 現時 (2011/12) $ |
建議 (2012/13 及其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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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免稅額 | 108,000 | 120,000 | |
已婚人士免稅額 | 216,000 | 240,000 | |
單親免稅額 | 108,000 | 120,000 | |
子女免稅額(每名計算) | |||
第一名至第九名子女 | 60,000 | 63,000 | |
在子女出生課稅年度的額外免稅額 | 60,000 | 63,000 | |
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每名計算) | 30,000 | 33,000 | |
供養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免稅額(每名計算) | |||
年齡 60 歲或以上,或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 36,000 | 38,000 | |
年齡 55 至 59 歲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 18,000 | 19,000 | |
供養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額外免稅額(每名計算,須連續全年與納稅人同住) | |||
年齡 60 歲或以上,或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 36,000 | 38,000 | |
年齡 55 至 59 歲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 18,000 | 19,000 | |
傷殘受養人免稅額(每名計算) | 60,000 | 66,000 |
(2)提高下列項目的可容許扣除上限:
課稅年度 | 現時 ( 2011/12 ) $ |
建議 ( 2012/13 ) $ |
建議 ( 2013/14 及其後) $ |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 72,000 | 76,000 | 76,000 |
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支付的強制性供款 | 12,000 | 14,500 | 15,000 |
( 3 )延長居所貸款利息扣除年期至 15 個課稅年度。
答:
如往常一樣,你只需填妥在本年 5 月發出的 2011/12 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 BIR60 )而無須另作申請。待有關法例通過後,稅務局會按稅款寬減措施計算 2011/12 年度最後評稅的稅款及按新的免稅額計算 2012/13 年度暫繳稅款。在法例通過前已發出的 2011/12 年度評稅,稅務局會在法例通過後作出修訂,預計會在 2012 年 7 月底開始退還納稅人多繳的稅款。你無須另作申請。
答:
你仍須依期繳付 2012 年 4 月開始到期的 2011/12 年度的第二期暫繳稅,否則稅務局會採取追討欠稅行動。如以往一樣,今次的稅務寬減,是扣減即將評定的 2011/12 年度應繳稅款,而不是已徵收的 2011/12 年度暫繳稅款,故你仍須繳清已發出的稅單所載列的暫繳稅款。
答:
今次的稅務寬減措施,目的是寬減 2011/12 年度應繳的稅款。故此,可寬減的款額將反映在 2012 年第 3 季開始寄出的薪俸稅,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評稅通知書。這項寬減並不適用於 2011/12 年度暫繳稅款。納稅人已繳付的 2011/12 年度暫繳稅將用以抵銷 2011/12 年度的應繳稅款及 2012/13 年度暫繳稅稅款,如尚有餘額的話,才作退還。
答:
財政司司長建議寬減 2011/12 課稅年度百份之七十五的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最後評稅稅款,每宗個案以 12,000 元為上限。在薪俸稅下,一對夫婦可以分開評稅,即每人可寬減最後評稅百分之七十五,以 12,000 元為上限。但在個人入息課稅下並沒有分開評稅,評稅只有一個,所以,寬減上限是夫婦合共 12,000 元。納稅人應視乎他的情況以決定是否選擇個人入息課稅。以 2011/12 課稅年度來說,所考慮的因素亦應包括在個人入息課稅下夫婦合共只可獲得 12,000 元寬減上限的問題。稅務局會就每宗申請驗算個人入息課稅可否減低申請人的應繳稅款,並以對他最為有利的方式評稅。
答:
你應在 2011/12 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 BIR60 )的第 8.4 部填報實際開支數額 80,000 元。待有關法例通過後,評稅主任會分別以 72,000 元及 76,000 元的扣除上限計算 2011/12 年度薪俸稅最後評稅和 2012/13 年度薪俸稅暫繳稅。
答:
假如你在 2012/13 年度應支付或估計須支付的長者住宿照顧開支超過 72,000 元,你可在收到薪俸稅評稅及暫繳稅繳納通知書後,以書面申請緩繳 2012/13 年度薪俸稅暫繳稅。申請必須在下列期限前提交 :
(a) | 在繳交暫繳稅的限期前 28 天;或 |
(b) | 暫繳稅繳納通知書的發出日期後 14 天內, |
兩者以較遲的為準。
評稅主任在修訂 2012/13 年度薪俸稅暫繳稅時,不會扣減 85,000 元但會以上限的 76,000 元計算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答:
你不可以在 2012/13 報稅表內申索扣除 2009 年 4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期間支付的利息,因為該利息並非在 2012 年 4 月 1 日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內支付。由於延長扣除年期至 1 5 個課稅年度並沒有追溯效力,你 2009/10 及 2010/11 年度的評稅亦不可因該支出而獲得修訂。
答:
由於你在 2011/12 年度沒有申索自置居所貸款利息扣除,在計算 2012/13 年度暫繳稅時不會有居所貸款利息的扣除。假如你在 2012/13 年度的應課稅入息實額,少於或可能會少於 2011/12 年度的應課稅入息實額的 90%,又或少於或可能會少於 2012/13 年度估計入息的 90%,你可在收到薪俸稅評稅及暫繳稅繳納通知書後,以書面申請緩繳 2012/13 年度薪俸稅暫繳稅。申請必須在下列期限前提交 : 。
(a) 在繳交暫繳稅的限期前 28 天;或
(b) 暫繳稅繳納通知書的發出日期後 14 天內,
兩者以較遲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