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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 : 政府資訊中心)

立法會十八題:股票交易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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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家祥議員的提問和庫務局局長俞宗怡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股票估計的平均每日成交量及其實際的成交量對當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財政預算的影響,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a)當局在計算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股票買賣印花稅收入時,估計該年度內的股票平均每日成交量為何,以及當局以何基準作該項估計;

(b)證監會在制訂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的財政預算時,以何基準得出該年度的股票平均每日成交量約為 110 億元;

(c)按證監會所估計的股票成交量計算,當局在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的股票買賣印花稅收入將會為何;及

(d)當局及證監會會否因應未來數月實際的股票每日成交量,不時公布經修訂的有關收入預算,以免產生令市場混淆的信息;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a)政府就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的預算,是根據二零零零年四月至十二月期間每日的實際平均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加上預算今年度該印花稅收入的輕微增長,並扣減 11% 以計及預算案建議調低股票交易印花稅率的影響而作出的。這實際上是相當於假設今年度股票市場平均每日成交量約為 110 億元。

(b)證監會在二零零一年二月制訂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財政預算時,估計該年度的股票平均每日成交量約為 110 億元。這項估計主要是參考了二零零零年四月至二零零一年一月這十個月的平均每日成交量 113 億元而作出的。

(c)由於證監會制訂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財政預算及政府對該年度股票交易印花稅的預算,其所依據的股票市場估計每日成交量相若,參考證監會所估計的股票成交量而計算的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與政府根據其估計的股票成交量而預計的將會一樣。

(d)政府的一貫程序,是在發表隨後一個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案當日,才公布當財政年度的所有經常收入項目,包括股票交易印花稅的修訂預算。政府公布修訂預算的目的,純粹是為了制訂每年的財政預算案。對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所作的修訂預算,並非政府對股票市場表現的預測。我們認為沒有需要在財政年度中不時修訂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的預算,以及公布這些修訂預算。

證監會對股票成交量的預測,只是為了估計每年從交易徵費所得的收入,而並非就股票交投量的市場趨勢提供任何指示,供市場參考。因此,證監會的一貫做法,是在擬訂隨後一個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時,才提供當年度的修訂收支預算,以反映最新情況。證監會無意改變現行的做法。

二 0 0 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