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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 : 香港政府新聞網 )

就商品及服務稅回應查詢(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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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傳媒查詢,究竟在擬議的商品及服務稅推行後,公屋的租金會否因而上升一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今日(七月二十日)回應時表示,根據擬議的商品及服務稅架構,住宅物業(包括公共屋邨)的銷售和租賃是不需繳納商品及服務稅的。換言之,租住公共屋邨的人士,在擬議的商品及服務稅架構下,是無需就其居住的單位繳付商品及服務稅。

    他說:「在擬議的紓緩措施中,我們建議向每個組別 2 (沒領取綜援的低收入家庭)和 3 (所有其他家庭)的家庭提供每年 $3,000 的差餉扣除額。透過這個扣除額,居住在公共屋邨而屬於組別 2 和 3 的家庭將會受惠。這是因為他們的租金將可透過扣減其差餉部份而相應調低。我們會與房屋委員會商討有關安排,以確保這紓緩措施可使居住在公共屋邨的組別 2 和 3 的家庭受惠。」

2006 年 7 月 20 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 16 時 1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