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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 : 香港政府新聞網 )

行政長官避免雙重徵稅安排簽署儀式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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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行政長官曾蔭權今日(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在中環政府總部舉行的「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簽署儀式」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尊敬的謝旭人局長、各位嘉賓:

    今天我很高興,能在這裏與國家稅務總局簽訂《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這是自 CEPA 落實後,香港與內地不斷加強合作關係的另一個里程碑。

    早在一九九八年,我們已經與內地就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涵蓋個人和企業所得的直接收入。隨着國家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內地與香港的經濟關係日益密切,加上 CEPA 的落實,更多香港居民和企業從內地投資和經營活動取得收入,包括營業利潤等直接收入和股息、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等間接收入。

    香港和內地的貿易關係唇齒相依。內地的對外貿易,差不多百分之二十二經香港進行;香港的轉口貿易,也有差不多百分之四十六運往內地。隨着內地進一步開放市場,內地和香港的經濟交流必將更趨緊密。很明顯,原來的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已不足以涵蓋擴大了的經濟活動範圍。我們雙方都認為,有必要擴充原來的安排,使它成為一個全面,並達到國際水平的避免雙重徵稅安排,以幫助投資者準確評估在兩地經濟活動的稅務負擔。

    今天簽訂的全面避免雙重徵稅安排對香港非常重要。根據新安排,不論是直接收入還是間接收入,都不會受到雙重徵稅。而新安排也擴闊了收入的涵蓋範圍,包括了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等間接收入和退休金等。有了明確和優惠的稅務處理安排,企業和個人就能夠更準確地作出投資決定,進一步鼓勵內地和香港之間的投資和商貿活動。

    另外,新的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也加入了信息交換條文。透過交換信息,內地和香港的稅務機關可以更有效地打擊逃稅、避稅等行為。

    總的來說,這個更具體和全面的避免雙重徵稅安排,可以配合 CEPA ,鼓勵更多國際投資者通過香港進入內地市場,有利內地與香港有關跨境融資安排、專用技術和專利權轉移等活動。新安排將進一步推動兩地商貿和投資的流動,對推動香港經濟、提高競爭力和吸引外資等方面也有幫助。

    新安排的簽訂,將為投資者和有意投資的人士提供一個更明確、穩定和公平的投資環境。我們會繼續配合國家發展的步伐,努力不懈,在不同領域上謀求合作,創造互利共贏的美好未來。

    謝謝各位。

2006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 11 時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