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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 : 香港政府新聞網 )

有關避免雙重課稅的命令星期五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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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項命令將於本星期五(六月二十日)在憲報刊登,其主要目的是實施政府分別與墨西哥和芬蘭就關於營運航空器的雙重課稅寬免所協訂的安排。這些命令將於下星期三(六月二十五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根據上述雙重課稅寬免安排,香港、墨西哥和芬蘭的航空公司自營運航空器從事國際運輸服務所得的收入和利潤提供稅項豁免。香港、墨西哥和芬蘭的航空器營運者會因避免雙重課稅而受惠。雙重課稅寬免安排應有助降低經營成本及增加收入,也間接提高效率。」

    發言人解釋:「政府的政策是與我們的民航伙伴訂立關於營運航空器的雙重課稅寬免安排。」

    其中一項在憲報刊登的命令旨在撤銷不再需要的《安排指明(芬蘭共和國政府)(避免對航空器的營運入息雙重課稅)令》(第 112 章附屬法例 AR)。

    上述命令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稅務條例》而制定的。

2008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 16 時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