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 : 香港政府新聞網 )
寬免一年商業登記費八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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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免一年商業登記費的措施如獲立法會通過,將於八月一日生效。
《 2009 年收入(減少商業登記費)令》將於星期五(六月二十六日)刊憲,以落實寬免一年商業登記費的建議。
政府發言人解釋,財政司司長在五月二十六日公布新一輪的紓困措施,包括寬免一年商業登記費,以減輕市民及受經濟危機及人類豬型流感影響最嚴重行業的負擔。
發言人說:「建議寬免商業登記費一年,會有助減低各行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的經營成本,預計可以為 88 萬商戶提供適時的財政紓緩。實施這項寬免措施會令政府收入減少 17 億元。」
任何經營業務的人士申請或續領在二零零九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期間開始生效的商業登記證均可獲寬免一年商業登記費。
有效期一年的商業登記證費是 2,000 元,而有效期三年的登記證費則是 5,200 元。所建議的寬免亦適用於分行登記證,有效期一年及三年的分行登記證費分別是 73 元及 189 元。但商戶仍須繳交每年 450 元的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徵費。
發言人補充說:「為使寬免措施惠及那些已就寬免期繳付商業登記費或分行登記費但毋需在寬免期內續證的商戶(即持有三年證而其屆滿日期在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以後的業務;或其登記證將在寬免期內期滿但因結業而不再續領登記證的業務),我們會考慮作出退款安排。有關商戶可申請退還按寬免期比例計算的登記費。」
市民可瀏覽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查閱上述建議的有關資料。
完
2009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 17 時 3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