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 : 香港政府新聞網 )
2011 年稅務(修訂)條例今日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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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稅務(修訂)條例》(《修訂條例》)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刊憲,並於同日生效。
《修訂條例》主要通過下列措施優化符合資格債務票據計劃:
* 把減免百分之五十利得稅的優惠,擴展至少於三年年期的符合資格債務票據;以及
* 訂立新規定取代原有「向公眾發行」的條件。新規定訂明如要享有符合資格債務票據計劃所提供的稅務優惠,在發行債務票據時,須在香港向不少於十人發行;或向少於十人發行,而其中並無該債務票據的發債人的相聯者。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說:「我們希望透過推行《修訂條例》內的優化措施,刺激市場對債務票據發行的需求,令本地債券市場更為活躍,從而提高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
有關符合資格債務票據計劃的稅務資料及常見問題已上載於稅務局網頁
(網址:www.ird.gov.hk/chi/tax/bus_pft.htm#a08)。
完
2011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 10 時 0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