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香港與馬來西亞稅務協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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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五月六日)宣布,香港與馬來西亞就收入稅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逃稅協定已經生效。
香港和馬來西亞於去年四月簽訂該協定。該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已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生效。協定對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的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完
2013年5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01分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香港與馬來西亞稅務協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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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五月六日)宣布,香港與馬來西亞就收入稅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逃稅協定已經生效。
香港和馬來西亞於去年四月簽訂該協定。該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已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生效。協定對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的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完
2013年5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