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民政事務局局長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1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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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七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1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代主席︰
首先,我要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張宇人議員、各位委員,以及立法會秘書處同事的努力,令審議工作順利完成。我亦感謝各位議員支持《201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今天恢復二讀辯論,並且感謝剛才五位議員發言的寶貴意見。
政府當局今年四月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後,法案委員會共召開了四次會議進行審議工作,當中包括聽取公眾人士和團體的意見。
這項條例草案的目的,是修訂香港法例第108章《博彩稅條例》(條例),調整賽馬博彩的徵稅制度,以利便達致「雙向匯合彩池」安排。雙向匯合彩池可以避免外圍莊家或不法份子利用不同地區就同一賽事同一投注種類的不同賠率進行套戥活動,因此這會有助減少非法博彩活動。
就本地賽事而言,條例草案建議取消對境外投注徵收博彩稅,好讓香港的博彩稅制度與國際做法接軌,即只在源頭徵稅。所以,條例第6GD條經修訂後,關乎在香港以外地方接受投注的博彩稅條文會被刪除;而現行計算賽馬博彩稅的累進稅率,只適用於就本地賽事收取的本地投注當中所得的淨投注金收入。現行適用於本地賽事的本地投注的博彩稅稅制維持不變。由於取消了「雙重徵稅」,修訂後的賽馬博彩稅將會便利香港和境外賽馬投注舉辦商進行「匯入彩池」安排。
香港馬會賽馬博彩有限公司(馬會)是香港唯一獲得政府發牌舉辦賽馬投注的機構,可以就若干境外賽事舉辦博彩。就這些境外賽事的本地投注,條例草案訂立新的博彩稅制度,讓馬會與境外當局磋商時在稅務方面有更明確的依據。條例草案第6條加入新條文,使條例第6GD條經修訂後,訂明本地賽馬投注舉辦商就境外賽事收取的本地投注,當中的淨投注金收入,會按新設的稅率徵收博彩稅。條例草案第17條加入新的附表3,指明此項新設稅率劃一為百分之七十二點五。
另外,條例草案第9條修訂條例第6GF條,就境外賽事收取的本地投注,訂明對「淨投注金收入」的計算辦法,即由投注總額減去須派發的彩金和投注回扣,再減去須支付境外伙伴的費用。這將利便香港與境外營運者進行「匯出彩池」安排。
推出這項條例草案,是為利便「雙向匯合彩池」,鞏固香港賽馬的國際地位,而並非為增加政府從賽馬投注所得的收入。當然我們也應該確保修例實施初期不會引致公共財政收入有減損,所以,草案已訂明由條例草案生效日(即二○一三年九月一日)起計的三年保證期內,政府每年從境外賽事的本地投注所得的博彩稅收入,將按照條例草案條文計算,或為每年1億7千5百萬元的保證數額,兩者以較高者為準。
就修例對公共財政的影響,馬逢國議員和鍾樹根議員都主張在建議的三年保證期屆滿前,應該就實施情況進行檢討。
我們知道,對境外賽事的本地投注額,會受多種變數影響,難以預先估計。在建立「雙向匯合彩池」安排後,當局會監察每個馬季的境外賽事中的本地投注額,以及相關的淨投注金收入及博彩稅收入,評估由二○一三/一四至二○一五/一六年度三個馬季實施的新徵稅辦法是否恰當。我們會適時向立法會相關的事務委員會匯報,聽取議員對有關對應的意見。
就委員關注修例對本地睹博狀況的影響,我想重申,我們提交草案的大前提,是不會因修訂而助長賭風。「匯合彩池」即使加大了彩池,但投注人士也因有境外參與而增多,由於是以同中同分方式計算派彩,故匯合彩池不會直接增加投注者獲得派彩的機會或彩金數額。政府沒有增加每年的本地賽馬日和轉播境外賽事的數目。我們會一直監察香港社會的賭博狀況,並會繼續徵詢平和基金諮詢委員會,制訂針對問題賭博的宣傳和教育計劃,以及加強相關服務。
我們一向會因應需要,提供針對問題賭博的輔導及治療服務,例如,平和基金資助香港明愛、東華三院、錫安社會服務處及香港路德會社會服務處,分別營辦四間問題和病態賭徒輔導及治療中心。其中兩間輔導及治療中心的資助額由二○一三年一月開始的新合約已有提高。
我亦注意到,張超雄議員關於馬會對平和基金的捐款的評論,我們了解馬會會不時檢討捐款額,並且有公開表示會增加未來的資助。
代主席,我謹此陳辭,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條例草案。
完
2013年7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