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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2013年稅務及印花稅法例(另類債券計劃)(修訂)條例》今日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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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稅務及印花稅法例(另類債券計劃)(修訂)條例》(《修訂條例》)今日(七月十九日)刊憲,並於同日生效。

  《修訂條例》的主要目的,是修訂《稅務條例》和《印花稅條例》,為若干款常見的伊斯蘭債券,提供與傳統債券相若的稅務架構,以促進香港伊斯蘭債券市場的發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說:「《修訂條例》是政府和市場共同努力的結果,令先前不利香港發展伊斯蘭債券市場的障礙得以清除。」

  陳家強表示:「這將有助香港建立有利發展伊斯蘭金融的平台,以促進本港金融市場的產品和服務多元化發展,從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

  《修訂條例》的稅項措施將適用於今日或以後發行的合資格伊斯蘭債券,以及簽立的有關文書。

  稅務局會於短期內發出有關的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和印花稅署釋義及執行指引,就實施《修訂條例》提供指導。

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