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香港與加拿大稅務協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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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十月三十日)宣布,香港與加拿大就收入稅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逃稅協定已經生效。
香港和加拿大於去年十一月簽訂該協定。該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已於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生效。協定對二○一四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的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完
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6分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香港與加拿大稅務協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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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十月三十日)宣布,香港與加拿大就收入稅項避免雙重課稅和防止逃稅協定已經生效。
香港和加拿大於去年十一月簽訂該協定。該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已於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生效。協定對二○一四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的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完
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