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香港與美國稅務協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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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宣布,香港與美國交換稅項資料協定已經生效。
香港和美國於本年三月簽訂該協定。該協定在香港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已於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生效。協定對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期間有關的請求及與徵收在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或之後產生的稅項有關的請求具有效力。
完
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30分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香港與美國稅務協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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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宣布,香港與美國交換稅項資料協定已經生效。
香港和美國於本年三月簽訂該協定。該協定在香港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已於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生效。協定對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期間有關的請求及與徵收在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或之後產生的稅項有關的請求具有效力。
完
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