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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四題:可疑交易報告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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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繼昌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日,有傳媒公開巴拿馬一間律師行的大量機密文件(巴拿馬文件),揭露全球各地有不少政要、公職人員及名人在避稅天堂開設離岸公司,可能涉及隱瞞資產、逃稅、洗黑錢等非法活動。該等文件又顯示,香港在全球城市當中擁有最多提供成立離岸公司服務的中介機構,因此被喻為「頭號秘密離岸金融服務中心」。有關情況令人憂慮本港中介機構有否大規模協助客戶成立離岸公司,以進行上述非法活動,以及該等活動會否破壞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由香港警務處及香港海關人員組成的聯合財富情報組(情報組)每年(i)接獲可疑交易舉報的宗數,以及(ii)查明多少宗該等舉報屬實,並按所涉行業/界別表列分項數目;  

(二)情報組及其轄下四個數據分析小隊的人手編制分別為何,以及小隊成員平均每人每月處理多少宗可疑交易報告;該組各類人員去年超時工作的情況為何;  

(三)有否評估情報組現時的人手及其他資源是否足夠,以及有否計劃全面檢討該組的架構和職能,以加強打擊上述非法活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是否知悉,本港現時有多少間專門提供成立離岸公司服務的中介機構;當局現時有何法例及政策規管該等中介機構經營業務;過去三年,有否就對涉嫌違法的中介機構採取執法行動;如有,詳情為何;及
 
(五)有否計劃根據巴拿馬文件披露的資料,主動調查本港中介機構有否作出違法行為,並向本地及國際社會公開調查結果;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由香港警務處及香港海關人員組成的聯合財富情報組(情報組),過去五年接獲可疑交易報告的宗數,按報告來源的行業或界別,請見附件的表一。

  情報組會就每宗接獲的報告進行情報分析,並按照其風險評估機制,審視情報的可疑情況、風險及嚴重程度等因素,以將有需要深入調查的個案轉交相關執法機關作跟進或刑事調查。過去五年,情報組轉交可疑交易報告予有關單位處理的宗數,請見附件的表二。

(二)及(三)自二零一四年四月起,情報組的人手編制為48個職位,而當中分析小隊共有22人。我們沒有備存分析小隊成員處理報告平均宗數及相關超時工作的統計資料。隨可疑交易報告宗數按年遞增,情報組會不時檢視及調整處理可疑交易報告的流程,以應付持續上升的個案。

(四)及(五)我們不評論個別個案。但我們必須指出,香港並沒有法例禁止個人或商業機構在境外司法管轄區成立公司,因此我們沒有關於在香港提供成立離岸公司服務的中介機構的統計數字。然而,任何人士(包括公司服務供應商、律師行及金融機構等)均必須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以及《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在知道或懷疑涉及嚴重罪行或販毒的得益、或屬恐怖分子財產時,將有關資料或交易向情報組提交可疑交易報告。同時,金融機構必須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嚴格執行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措施,以了解客戶的目的及業務資料,並採取合理措施識別及核實客戶的實益擁有人,以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在稅務事宜方面,稅務局留意到有關組織發表的報告。一如過往,稅務局會根據部門掌握的資料,以及由其他途徑收到的資訊,採取必要的行動,打擊納稅人逃稅及避稅的活動。



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