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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緊新住宅印花稅的豁免安排

政府於2017年4月11日宣佈將會提出法例修訂,以收緊新住宅印花稅就香港永久性居民提供的豁免安排。政府建議所有在2017年4月12日或之後簽立以取得多於1個住宅物業的文書,除獲特定豁免或法律另有規定外,均須按劃一為15%的建議新稅率繳納「從價印花稅」。 有關詳情,請參閱新聞稿及以一份文書購入多於1個住宅物業的新「從價印花稅」稅率的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