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版 English

  • 還原字體
  • 較大字體
  • 最大字體

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自動交換資料網站七月三日投入運作

****************

  稅務局發言人今日(六月三十日)表示,自動交換資料網站將於七月三日推出,供財務機構按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自動交換資料)安排提交有關申報財務帳戶資料的通知及報表。

  稅務局局長亦於今日刊登憲報,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50I(1)條,指明自動交換資料網站為自動交換資料的資訊系統,並由七月三日起生效。

  財務機構在使用自動交換資料網站提供的網上服務前,須於該網站登記。用戶必須使用「電子證書(機構)"具自動交換資料功能"」核實身分,以確保傳輸資料的保密性。

  於七月三日或之前已維持須申報帳戶的財務機構,必須於十月三日或之前於自動交換資料網站登記及提交有關開始維持須申報帳戶的通知。於七月三日後才開始維持須申報帳戶的財務機構則須於開始維持該等帳戶的三個月內透過自動交換資料網站提交所需通知。

  稅務局已舉辦多場研討會,向財務機構介紹登入自動交換資料網站的操作。財務機構可於七月三日起透過https://aeoi.ird.gov.hk登入自動交換資料網站。如欲查詢更多有關資料,請瀏覽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chi/tax/dta_aeoi.htm)。

 

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