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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簡介《施政報告》有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政策措施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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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今日(十月二十日)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介紹《施政報告》內有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政策措施的開場發言全文:
 
  多謝主席,各位早晨,我很高興今日第一次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為《施政報告》內的新措施和恆常措施作簡介。我們已經有較詳盡的文件,現在我會向大家簡介來年的主要工作。
 
  金融服務業是本港經濟的重要支柱,佔本地生產總值約六分之一,並提供約25萬個職位,因此大家都知道此行業對香港的重要性。我們會繼續與業界和監管機構合作,推動金融市場的多方面發展,特別是「一帶一路」和大灣區提供很多機遇,就這方面,我們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中央部委正在做較詳盡的框架,希望提供較多元素,讓香港的金融機構在大灣區和「一帶一路」擔當角色,讓我們有更好的市場參與,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
 
  外圍前景方面,世界銀行集團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上星期剛剛進行年會,財政司司長亦有到當地參與。美國貨幣政策正常化的步伐對市場有較需要小心的影響,以及其他主要央行調整貨幣政策,加上年會特別關注的地緣政治問題,環球金融市場包括股票市場可能不時波動,我們會密切監察金融市場,確保金融體系正常運作。
 
  另外,根據特首要求,我們已成立了由財政司司長主持的「金融領導委員會」,提供平台討論有助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策略性及前瞻性建議,並察悉政府部門及其他相關機構落實有關建議的進度。我們已召開了一次會議,進行推進工作。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早前已就設立新板概念進行了市場諮詢,旨在讓更多類型的發行人能夠來港上市。我們已就此進行較詳盡的討論,業界和議員亦就各方面發表意見,香港交易所正考慮已收集的意見,以制訂更詳細的建議諮詢市場。
 
  同時,我們會把握國家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帶來的機遇。我們會促進大灣區內金融服務的互聯互通、開發更多的跨境融資服務去配合區內企業的發展,以及爭取降低港資金融機構進入大灣區內其他城市的門檻。另外,作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的成員,我們會積極爭取亞投行善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及本港的資本市場,以支持其工作。
 
  在提升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地位方面,我們會研究將更多不同的投資產品納入雙向互聯互通機制。
 
  我們亦會繼續通過不同措施發展資產管理業務。在把開放式基金型公司作為一個基金工具結構的法律框架引入香港方面,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現正着手運作及程序細節的附屬法例的工作,以便在來年提交立法會審議。同時,我們建議把利得稅豁免範圍擴大至涵蓋以私人形式發售的在岸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已於今年六月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並在審議當中。
 
  此外,為便利香港金融科技創新,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證監會及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在今年九月分別公布有關監管沙盒的新措施,將有助市場加快推出新的金融科技服務。金管局正在建立「快速支付系統」,預計將於明年完成,令支付渠道更為方便。我們亦會密切留意其他地區有關ICO(即首次代幣發行)的發展。
 
  另外,為推動綠色金融在香港的發展,政府將帶頭在二零一八/一九財政年度發行綠色債券,以期推動投資者透過香港的資本市場為綠色項目進行融資。
 
  在金融安全方面,香港有責任落實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國際標準,我們已於今年六月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條例草案。
 
  政府亦將優化上市實體核數師監管制度,將於未來兩個月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保險業方面,我們已完成第二階段的風險為本資本制度顧問研究,使香港的規管架構與國際要求看齊,並使資本要求與保險公司所承受的風險相稱。保監局將於今年年底就主要立法建議諮詢業界。
 
  我們亦建議設立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目標在二零一八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條例草案。
 
  政府正就設立法定企業拯救程序及規管在無力償債情況下營商的條文擬備條例草案,讓陷入短期財政困難的公司選擇啓動該程序,以期重振業務而無須即時清盤。
 
  銀行業方面。我們將於本月稍後時間向立法會提交條例,以落實有關恢復計劃和財務風險承擔限度的最新國際標準,加強銀行業日後應對金融及經濟衝擊的能力。 
 
  優化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方面,有收費管制的「預設投資策略」已於今年四月實施,我們期望有關的收費上限可以促使強積金服務提供者就收費及基金表現方面相互競爭。政府與積金局亦已展開建立「積金易」(eMPF)中央電子平台的工作。
 
  庫務方面,政府會盡快落實利得稅兩級制的建議,將法團首200萬元利潤的利得稅稅率降至8.25%,其後的利潤則繼續按16.5%徵稅。至於非法團業務(包括獨資和合夥)首200萬元利潤的稅率將相應下調至7.5%,餘下利潤的稅率則維持在15%。
 
  為了將稅務優惠集中於中小企,我們建議限制每個集團只可提名旗下一間企業受惠於兩級制利得稅稅率。假設在繳納利得稅的企業中有20%為關聯企業,根據估計,政府將會因推行利得稅兩級制而每年少收約58億港元。我們目標在本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相關修訂條例草案,以便在二零一八/一九年度落實。
 
  在國際稅務合作方面,本局的工作主要將包括三方面:
 
(i)將《多邊稅收徵管互助公約》的適用範圍伸延至香港,因為這是國家簽署的公約,使香港可有效地與其他地區就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即AEOI)安排及企業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即BEPS)方案交換所需的資料。我們剛於本月十八日就《多邊公約》的延伸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ii)我們計劃在今年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以落實經合組織提出BEPS方案的四項最低標準,以及將轉讓定價原則納入《稅務條例》;以及
 
(iii)我們會繼續擴展香港與貿易夥伴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即CDTA)的網絡。香港已簽訂三十八份協定,並將繼續拓展網絡,尤其是爭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展開談判,以期於未來數年內使協定的總數增至五十份。
 
  多謝各位議員和主席,現在我樂意回答議員的問題。

 

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