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18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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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今日(五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18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代主席:
我感謝各位議員支持《2018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在今天恢復二讀辯論,讓本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所建議的稅收寬減措施可以盡快落實。我特別多謝法案委員會主席黃定光議員以及各委員審議《條例草案》。
正如我動議二讀時表示,《條例草案》是為了修訂《稅務條例》,以訂明由二零一八至一九課稅年度開始,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會作出以下調整︰
(一)把稅階由四個增加至五個,邊際稅率分別訂為百分之二、六、十、十四及十七,並將稅階由四萬五千元擴闊至五萬元;
(二)增加子女免稅額,以及該名子女在出生的課稅年度享有的一次性額外免稅額,每名合資格子女的免稅額由十萬元增至十二萬元;
(三)增加供養父母或祖父母基本及額外免稅額。就年滿六十歲或有資格按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的父母或祖父母,免稅額由每名四萬六千元增至五萬元;就年滿五十五歲但未滿六十歲的父母或祖父母,免稅額由每名二萬三千元增至二萬五千元;
(四)提升父母或祖父母的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扣除上限,由每名九萬二千元增加至十萬元;以及
(五)增設傷殘人士免稅額,金額為七萬五千元。
上述各項稅務寬減措施合共會令政府每年的稅收減少六十四億三千萬元。
除了上述恆常措施外,《條例草案》亦訂明寬減二零一七至一八課稅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以及利得稅,每宗個案以三萬元為上限。有關扣減會在納稅人該課稅年度的最終應繳稅款中反映。這措施會令政府的收入減少二百五十五億元。我們希望以上措施能減輕納稅人的稅務負擔和分享經濟發展成果。
法案委員會就《條例草案》作出了深入和詳細的討論。有個別議員關注政府應否取消標準稅率,以縮窄貧富懸殊和增加政府收入。就此,我指出,現時薪俸稅是按納稅人的應課稅入息實額(即減去免稅額及扣除總額的應評稅入息)以累進稅率計算,或以總入息淨額(即減去扣除總額但未減去任何免稅額的應評稅入息)按百分之十五的標準稅率計算。如按應課稅入息實額計算得出的應繳稅款,多於以總入息淨額按標準稅率計算得出的應繳稅款,納稅人只須繳交金額較低的稅款。此制度符合香港奉行簡單低稅制的政策目的。政府在現階段並無計劃取消薪俸稅的標準稅率,但會繼續不時檢討本港的稅制,包括稅階及各種稅項的稅率。
代主席,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條例草案》,讓我們能早日實施上述各項惠及納稅人的措施。《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後,稅務局將由七月底起發出的評稅通知書中,落實相關寬減措施。
另外,我亦小心聆聽了議員的意見,特別是法案委員會主席黃定光議員的意見,將來於適當的時機我們會作考慮。我也要特別提出,在研究任何稅務措施時,政府會考慮多方面因素,例如本地和外圍當時的經濟環境、政府的財政狀況,以及通脹情況等。每年於準備預算案時,政府會全盤考慮各項因素,此舉比設立固定機制更靈活,以及能回應社會所需。
我謹此陳辭。多謝代主席。
完
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