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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2018年稅務(修訂)(第4號)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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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歡迎立法會今日(十月三十一日)通過《2018年稅務(修訂)(第4號)條例草案》。

   由二○一九年四月一日起,新條例落實為自己或指明親屬購買合資格自願醫保計劃產品的人士提供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的稅務扣除。

   陳肇始教授表示:「我們將會以稅務扣除作額外誘因,全面落實自願醫保。」

   在新安排下,納稅人為自己及所有指明親屬(涵蓋納稅人的配偶和子女,以及納稅人或其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和兄弟姊妹)繳付自願醫保計劃保單的保費,可作稅務扣除。每名受保人的最高保費扣除額為8,000元。

   陳肇始教授說:「與現有許多償款住院保險產品比較,自願醫保計劃的認可產品在多方面更具吸引力,例如保險公司須保證續保至受保人一百歲,且不得按受保人健康狀況的轉變而調整其保費;不設『終身保障限額』;以及承保範圍擴大至涵蓋未知的投保前已有病症和日間手術(包括內窺鏡檢查)。」

   「我們鼓勵巿民購買自願醫保計劃的認可產品,在有需要時使用私營醫療服務,從而減輕公營醫療系統的長遠壓力。」

   食物及衞生局下的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已於二○一八年十月初成立。條例草案既獲通過,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將邀請保險公司參與計劃,並提交產品作審批。首批認可產品預計於二○一九年年初獲認證。納稅人在二○一九年四月一日或之後就認可產品所繳付的保費可作出稅務扣除。

   市民可於自願醫保計劃的專題網頁(www.vhis.gov.hk)了解計劃詳情。

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