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香港與印度稅務協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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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印度的全面性協定於今年三月簽訂,是香港簽訂的第三十九份協定。該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已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生效,並對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的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印度是香港於二零一七年的第七大貿易夥伴。全面性協定可讓從事跨境商業的人士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有助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活動。
完
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00分
香港時間10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