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2018年稅務及強積金計劃法例(關於年金保費及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稅務扣除)(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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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二月七日)在憲報刊登《2018年稅務及強積金計劃法例(關於年金保費及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的稅務扣除)(修訂)條例草案》,以推展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財政預算案》措施,為延期年金保費及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提供稅務扣除,以鼓勵自願儲蓄作退休之用。
稅務扣除額上限為每年60,000元。這是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和延期年金保費合計可享的最高扣除總額,目的是提供更大彈性。換言之,無論納稅人作出60,000元的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或繳付60,000元延期年金保費,抑或同時作出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和購買合資格延期年金,都可在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下申請稅務扣除,最多為60,000元。
年金容許聯名年金領取人,可方便已婚夫婦規劃他們的退休生活。基於這個考慮,政府建議無論是夫婦作為聯名年金領取人,抑或是納稅人或其配偶作為單一年金領取人,該納稅人均可就有關的延期年金保費申請稅務扣除。須繳稅的夫婦之間亦可分配延期年金保費的稅務扣除,以申請合共120,000元的扣除總額,前提是每名納稅人所申請的扣除額不超過個人上限。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說:「建議的稅務扣除旨在鼓勵勞動人口盡早儲蓄作退休之用,以應對長壽風險。」
在二零一八至一九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辭》中,財政司司長建議提供稅務優惠,以鼓勵延期年金市場發展,讓市民在規劃退休生活的財務安排時有更多選擇。該等稅務優惠也會適用於強積金自願性供款。保險業監管局與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會按情況與投資者教育中心和業界合作,讓社會大眾更了解年金產品和可扣稅強積金自願性供款,以及怎樣評估不同退休規劃工具,以符合個人需要。
《條例草案》將於十二月十二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完
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