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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二十二題:航空業和海運業的相關稅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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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周浩鼎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自二○一七年七月起,為合資格的飛機出租商及飛機租賃管理商提供稅務寬減。有關稅務寬減包括將該等企業的利得稅稅率定為8.25%,即現行一般利得稅稅率的一半。另一方面,去年的《施政報告》提及,政府將透過稅務措施,推動香港的船舶租賃業務,以及促進海事保險及承保專項保險業務在香港的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為飛機租賃業務而設的稅務寬減措施自實施以來,受惠的合資格(i)飛機出租商及(ii)飛機租賃管理商的數目分別為何;過去三年,每年在港註冊的該兩類企業的數目及其增減幅度分別為何;及
 
(二)就推動船舶租賃業務及海事保險業務在港發展,政府會推出的稅務措施的初步構思為何;會否把從事該等業務的企業的利得稅稅率定為8.25%?

 答覆:
 
主席:

   特區政府一直致力發展香港的航空業和海運業,以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空樞紐和國際海運中心的地位。在航空業方面,民用航空是一項長期穩定增長的業務,近年在亞太區的發展尤其迅速,帶動區内市場長遠對飛機租賃的需求。根據業界的研究分析,全球以租賃形式融資新飛機的比率已增加至近年超過三成。為加強香港在飛機租賃業務方面的競爭力,政府於二○一七年提出《2017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為本港的合資格飛機出租商及合資格飛機租賃管理商提供特定的稅務優惠,以推動香港發展為飛機租賃和融資中心。

   至於海運方面,香港擁有悠久的海運傳統和多元化的海運服務業群。在各類海運服務中,船舶融資是一項高增值和高增長的業務。香港船舶貸款和墊款於過去十年上升超過一倍,平均每年增長超過一成。當中船舶租賃是新興的船舶融資模式,在全球海運業應用日益普遍,在內地發展亦十分迅速,發展潛力龐大。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具備堅實的基礎和優厚的條件進一步發展相關業務,推動本港成為亞太區的船舶租賃中心。

   就周浩鼎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自有關飛機租賃的稅務優惠於二○一七年七月實施以來,至今已經有八家合資格飛機出租商及一家合資格飛機租賃管理商獲得相關優惠。在稅務優惠推出前,不同公司未有誘因發展飛機租賃業,而香港飛機租賃業的規模亦不大。因此,政府未有特別備存飛機出租商及飛機租賃管理商在香港的數目。
 
(二)政府會推行稅務措施,推動香港的船舶租賃業務發展,包括船舶租賃和船舶租賃管理,並已委託香港海運港口局成立專責小組,研究有關稅務措施的細節,包括適用範圍和具體稅率安排及細則等。專責小組已於去年成立,成員包括香港海運港口局委員及業界代表。專責小組現正進行相關研究,預料將於今年下半年完成研究工作,並向香港海運港口局及特區政府提交稅務措施的建議細則。

   此外,為加強香港作為區內保險樞紐的地位,政府將建議為海事保險及承保專項風險(例如政治風險及戰爭風險)的業務提供百分之五十的利得稅寬免,從而促進有關業務的發展。
 

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