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范國威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本年十月十六日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會即時放寬由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提供的按揭保險計劃的樓價上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一七年一月至本年九月的每月、本年十月一日至十五日、本年十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以及本年十一月的下列統計數據:
(甲)首次置業人士提交敘造最高按揭成數的按揭保險申請獲批宗數,並按有關物業的價格所屬級別(即(i)400萬元或以下、(ii)400萬元以上至600萬元、(iii)600萬元以上至800萬元、(iv)8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以及(v)1,000萬元以上),以表一列出分項數字;
表一
月份 | (i) | (ii) | (iii) | (iv) | (v) | 總數 |
二○一七年一月 | ||||||
…… | ||||||
二○一九年十月一日至十五日 | ||||||
二○一九年十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 | ||||||
二○一九年十一月 | ||||||
總數 |
(乙)(甲)項的申請中由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提交的數目,並按上述價格級別及申請人的國籍(即(a)中國及(b)其他),以表二列出分項數字;及
表二
月份 | (i) | (ii) | (iii) | (iv) | (v) | 總數 | ||||||
(a) | (b) | (a) | (b) | (a) | (b) | (a) | (b) | (a) | (b) | (a) | (b) | |
二○一七年一月 | ||||||||||||
…… | ||||||||||||
二○一九年十月一日至十五日 | ||||||||||||
二○一九年十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 | ||||||||||||
二○一九年十一月 | ||||||||||||
總數 |
(丙)須繳付(i)買家印花稅、(ii)雙倍從價印花稅及(iii)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的住宅物業交易宗數及應繳印花稅款總額,並按住宅物業類別(即(a)一手及(b)二手)以表列出分項數字(使用與表三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及
表三
稅項:________
月份 | (a) | (b) | ||
交易宗數 | 稅款 | 交易宗數 | 稅款 | |
二○一七年一月 | ||||
…… | ||||
二○一九年十月一日至十五日 | ||||
二○一九年十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 | ||||
二○一九年十一月 | ||||
總數 |
(二)鑑於據報上述放寬樓價上限措施令樓價止跌回升及交投更暢旺,而本年十月份的買家印花稅收入為十六個月以來最高的8.8億元,政府會否推出措施,限制以公司名義及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購買或持有二手住宅物業(包括已補地價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以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置業需求?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各部分,我現答覆如下:
(一)有關首次置業人士獲批按揭保險計劃(按保計劃)的宗數和相關印花稅措施的交易宗數及總額分別載列於附件一及附件二。申請按保計劃的首次置業人士當中,超過99%的獲批申請人均為香港居民,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並沒有再區分申請人是否屬香港永久性居民。
(二)根據運輸及房屋局提供的資料,在現行的印花稅措施下,如住宅物業買家為公司或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有關交易須繳付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兩者稅率均劃一為15%,即合共須繳付30%的印花稅。有關措施有效管理外來需求,並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置業需要。根據稅務局的資料,二○一九年一月至十一月須繳付買家印花稅的交易宗數只佔住宅物業交易總數的3.3%,較二○一八年全年的數字(5.5%)為低。政府現階段無意推出新措施,限制購買或持有二手住宅物業。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樓市動向和不斷變化的外圍形勢。
香港時間17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