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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有關香港與澳門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安排的命令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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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作出一項命令,以實施香港與澳門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安排(澳門安排),該命令將於五月二十二日刊憲。

  政府發言人說:「澳門安排將令兩地居民無須為同一收入兩度課稅,並使他們在從事跨境經貿及投資活動時,能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和節省稅款。」

  這項命令將於五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澳門安排須待兩地各自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生效。

  澳門安排於二○一九年十一月簽訂,是香港簽訂的第四十三份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安排。其摘要載於附件



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