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香港與澳門的稅務安排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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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日)宣布,香港與澳門於二○一九年十一月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安排在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已經生效,並在香港對二○二一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取得的收入所徵收的稅項具有效力。
澳門是香港於二○一九年的第十九大貿易夥伴。有關安排可讓從事跨境商業活動的人士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有助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活動。
完
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0分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香港與澳門的稅務安排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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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日)宣布,香港與澳門於二○一九年十一月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安排在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已經生效,並在香港對二○二一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取得的收入所徵收的稅項具有效力。
澳門是香港於二○一九年的第十九大貿易夥伴。有關安排可讓從事跨境商業活動的人士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有助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活動。
完
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