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版 English

  • 還原字體
  • 較大字體
  • 最大字體

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二十二題:紓緩市民的財政

****************

  以下是今日(一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疫情令經濟低迷,以致不少家庭入息大減及失業率高企。有失業近一年的市民致電本人辦事處哭訴,無法應付農曆年關及繳納薪俸稅(包括暫繳稅)等開支。另一方面,上月二十一日,本會財務委員會審議政府就第四度注資防疫抗疫基金的撥款申請。本人在會上再次建議,容許市民提早提取其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帳戶的部分累算權益,以紓市民財困。政務司司長承諾與財政司司長商討,有否空間放寬相關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兩位司長的商討有何進展,以及預計何時有結果;
 
(二)鑑於不斷有失業市民表示現已負債累累、借貸無門,並希望盡快取回其強積金帳戶累算權益應急,政府有否瀏覽本人社交媒體平台專頁,以了解市民對政府的失望及怨憤,並檢討現行政策如何不得民心;如否,會否立即瀏覽該專頁,並設立強積金諮詢熱線,聆聽市民訴求;
 
(三)除考慮本人上述建議外,政府可否要求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作出安排,容許市民使用其強積金帳戶累算權益作擔保,向銀行借取同額或雙倍金額的「強積金擔保特低息稅務貸款」,並代他們繳付部分貸款利息,以助市民渡過年關及支付即將到期的薪俸稅稅款,並讓市民知悉投資連蝕10年及被指為退休高官王國的積金局的存在價值;及
 
(四)為減輕失業、待業及被迫放無薪假市民的經濟負擔,政府會否考慮豁免全民繳付薪俸稅(包括暫繳稅)一年?
 
答覆:
 
主席:
 
  政府明白持續的新型冠狀病毒病疫情和相關防疫抗疫措施對市民日常生活、企業營運以及本港經濟均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市民和企業承受沉重壓力。為應付疫情對社會各界帶來的衝擊,政府已通過《財政預算案》及合共四輪「防疫抗疫基金」提供超過3,000億元且多方位的紓困措施,協助市民共渡時艱。政府會繼續與市民同行,務求控制疫情,緩解經濟下行對市民以至工商百業的壓力,保住經濟元氣,亦為疫後的經濟重振和發展作準備。
 
  就謝議員提問中的各個部分,經諮詢勞工及福利局後,我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
 
  正如政府較早前就議員的提問作出的回應指出,強積金制度的設計原意在於讓強積金權益能在計劃成員的工作生涯中不斷滾存增值,達到積少成多的效果,故累算權益應盡量保存在制度內,直至就業人士退休時才可提取。強積金法例只容許在個別特殊的情況下,讓計劃成員於退休年齡前提早提取累算權益。放寬保存累算權益的要求,容許計劃成員提早提取以應對短期財政或應急需要,會令累算權益不時流失並失去滾存增值的機會,繼而削弱強積金制度的完整性,難以達致協助勞動人口作退休儲蓄的目的。
 
  因應在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舉行的財務委員會會議上提出讓市民提早提取強積金僱員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的建議,經政府內部再三討論,以及仔細考量相關政策目標及建議所帶來的長遠影響後,一致認為建議並不適宜推行,因此在現階段無意容許市民提早取回部分強積金僱員供款的累算權益。
 
  政府一直有留意市民在線上、線下不同平台對政府施政、防疫抗疫策略,以及紓困措施等方面的不同意見,好讓政府推出的一系列紓困措施都更為聚焦,向受疫情重創的行業和人士提供針對性的支援。政府會繼續做好防疫抗疫工作,務求早日遏制疫情,讓經濟活動和市民生活盡早恢復正常。與此同時,政府亦會繼續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財政司司長亦已就新一份《財政預算案》誠邀社會各界提供寶貴意見,期望集思廣益,與市民攜手跨過眼前的困難。
 
(三)及(四)
 
  容許市民使用其強積金帳戶累算權益作貸款擔保,本質上涉及動用累算權益,正如上文所述,有關建議會令累算權益不時流失並削弱強積金制度的完整性,我們認為建議不適宜推行。
 
  薪俸稅方面,為了紓緩市民的經濟壓力,二○二○至二一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已推出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的一次性寬減,適用於二○一九/二○課稅年度百分之百的稅款,每宗個案以20,000元為上限,全港約195萬名納稅人受惠,當中132萬名納稅人在有關課稅年度因而不需交稅。政府收入減少約188億元。
 
  稅務局就暫繳稅設有緩繳安排,若納稅人預計本年度的應課稅入息將較上年度下跌超過一成,可按《稅務條例》向稅務局申請緩繳部分或全數暫繳稅。申請手續並不繁複,申請人只需提供估計入息和入息減少的原因(如減薪或失業)即可。稅務局亦會盡量加快審批緩繳申請。另外,因財政困難而未能依時清繳稅款的納稅人,可在稅單繳稅期限日前申請分期繳稅。獲稅務局批准分期繳付二○二○年八月至二○二一年八月期間發出的二○一九/二○課稅年度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單的納稅人,如能依期繳交所有分期款項,可獲豁免徵收附加費,豁免期以稅單的繳稅期限日起計的一年為上限。
 
  為更針對性地協助因失業而面對即時經濟困難的人士及其家庭,政府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設立限時的「援助失業人士特別計劃」,把適用於身體健全人士的資產上限由二○二○年六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暫時放寬一倍。為進一步支援失業人士,政府將在特別計劃推行另一項有時限新安排,不把身體健全綜援申請人的保險計劃現金價值計算為資產,豁免期為一年。換句話說,失業人士在新安排生效的六個月內提出的綜援申請,所有屬其擁有的保險計劃,不論其現金價值高低,在整年的豁免期間,一概不會被計入資產審查範圍。政府會稍後公布詳情。
 
  除了這些有時限的短期應急安排外,綜援計劃下常設為身體健全者提供就業支援服務。《行政長官2019年施政報告》宣布了一系列改善綜援計劃的措施,當中特別着眼於優化就業支援服務,除增加相關的特別津貼外,亦加強提供服務的非政府機構與勞工處及僱員再培訓局的協作,為失業和願意就業的受助人提供更多職業培訓和就業選擇。
 

2021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