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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稅務局為有需要的企業和市民豁免分期繳稅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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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局已開始發出二○二一/二二課稅年度的稅單。因財政困難而未能依時繳付稅款的納稅人,可在稅單的繳稅到期日前申請分期繳稅。獲稅務局批准分期繳付二○二二年四月至二○二三年五月期間發出的二○二一/二二課稅年度薪俸稅、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單的納稅人,如能依期繳交所有分期款項,可獲豁免徵收附加費,豁免期以稅單的繳稅到期日起計的一年為上限。

   此外,稅務局亦伸延早前就二○一八/一九至二○二○/二一課稅年度的稅單推出的豁免分期繳稅附加費的紓困措施的適用範圍,詳情如下:

課稅年度 稅單發出日期
二○一八/一九 二○一九年十二月至二○二三年五月
二○一九/二○ 二○二○年八月至二○二三年五月
二○二○/二一 二○二一年五月至二○二三年五月
 

   納稅人如有需要分期繳稅,請填妥申請表格並連同所需佐證資料及文件交回稅務局,相關詳情可參閱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chi/tax/cws5.htm)。

   如需進一步資料,可致電查詢熱線187 8033。

   上述支援措施不適用於須在離港前清繳稅款的人士,以及繳納物業稅的納稅人。   

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2分